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报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万股
注:1、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45.72万元,同比下降42.02%,实现利润总额-2,339.14万元,同比下降141.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5.73万元,同比下降139.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25.72万元,同比下降189.1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3,625.07万元,同比下降2.1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1,876.20万元,同比下降3.89%。
(二)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产品灭火抑爆系统为整车的分系统,需求受整车的年度任务影响,整车的年度任务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产品的交付受总装厂生产进度的影响,而各总装厂的生产计划、进度等存在差异;公司委托研制项目收入也受验收数量、规模、最终验收时间的影响,导致2024年订单减少,收入下滑。同时,受公司减值准备大幅度增加、政府补助大幅度减少、收入调整以及研发费用增加的影响。关于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分析,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 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8,145.72万元,同比下降42.02%,主要系①公司主要产品灭火抑爆系统为整车的分系统,需求受整车的年度任务影响,整车的年度任务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产品的交付受总装厂生产进度的影响,而各总装厂的生产计划、进度等存在差异,导致2024年订单减少,收入下滑;②公司委托研制项目收入受验收数量、规模、最终验收时间的影响,导致收入下滑;③公司收到某整机厂下发的某军种某车综合整治项目报价通知,本期对某车型的某型号产品收入调减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2,334.73万元,同比下降149.17%;利润总额-2,339.14万元,同比下降141.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5.73万元,同比下降139.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25.72万元,同比下降189.10%;基本每股收益-0.1904元,同比下降130.10%,主要系①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②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度增加;③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大幅度减少;④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5.73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25.72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45.72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848.91万元。
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规则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及时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披露后的第二个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 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中披露了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短期内没有生产计划或生产计划减少,在手订单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灭火抑爆系统及其他产品的采购可能减少甚至停止,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可能下滑至1亿元以下且亏损,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及时查阅并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定期报告等文件,并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若业绩大幅下滑致全年营业收入下滑至1亿元以下且亏损,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四、 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数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