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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1,258,579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届满失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二)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

  (三)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号)。

  (四)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09号)。

  (五) 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

  (六)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

  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七)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八)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1,258,579股限制性股票自公司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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