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17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10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及核实,具体回复和说明内容如下:
一、关于营业收入确认。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石灰石开采业务、活性氧化钙生产业务及物流运输业务,此外公司亦开展网络货运业务及贸易等业务。业绩预告显示,第四季度受区域经济形势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有明显好转。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列示全年营业收入金额情况、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及占比、12月份收入金额及占比、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及环比变动情况,结合行业情况说明业绩波动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前三季度一致,并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方式,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2)列示各主要业务板块第四季度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政策、结算周期及信用政策、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等,说明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安排及毛利率是否与其他客户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业务收入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来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列示全年营业收入金额情况、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及占比、12月份收入金额及占比、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及环比变动情况,结合行业情况说明业绩波动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前三季度一致,并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方式,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为非金属矿开采、加工及产品销售,主要业务包括石灰石开采业务、活性氧化钙生产业务及物流运输业务;现将2024年度营业收入情况报告如下:
1、根据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全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在全年收入构成中,网络货运、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6,376.88万元。
2、根据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同比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10-12月贸易业务收入中存在负数,主要为2023年1-9月有部分收入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后经自查并与会计师沟通确认后,在12月改按净额法核算所致。
3、根据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第四季度收入环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4年7-9月网络货运业务、新能源业务收入为零,主要为当期无可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所致。
4、根据公司不同业务板块,12月份收入及占比、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12月新能源、软件及服务费收入中存在负数,主要为2023年1-9月有部分收入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后经自查并与会计师沟通确认后,在12月改按净额法核算所致。
5、2024年前三季度,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石灰石对应的下游企业开工不足,市场需求疲软,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滑。2024年第四季度,具体来说自9月份开始,受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好转,特别是公司所在四川区域经济形势变化,石灰石市场开始回暖,下游客户需求逐月增长,公司主要产品石灰石产销两旺,在手订单充足。同时,公司活性氧化钙部分生产设施经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收入增长与周边市场需求产生同向变化,具有合理性。
6、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要求进行收入的计量和确认,且保持一贯性和连续性,公司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政策与前三季度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各主要业务板块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二)列示各主要业务板块第四季度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政策、结算周期及信用政策、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等,说明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安排及毛利率是否与其他客户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业务收入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来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1、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2、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客户情况说明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下游行业相关信息,查阅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划,对下游行业变化情况进行分析;
3、获取并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分产品的主要客户情况,了解与客户的合作历史,获取并查阅与客户签署的购销合同,了解发行人对客户的销售模式、销售周期、结算方式及合作方式;
4、访谈公司采购部门、生产部和销售部等部门,了解公司产品定价机制及成本控制措施,了解市场竞争情况及下游行业变动趋势,分析产品结构及数量、单价、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情况;
5、选取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生产情况,下游客户情况以及与四川金顶的合作情况等;
6、针对收入真实性的检查,我们实施以下审计程序:结合公司过磅信息系统中的数量情况,与财务账面以及销售台账上的数量、金额进行比较核对;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营业收入发生的审计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客户付款记录等;
7、结合预收账款审计,选取重要客户,通过独立函证的方式确认预收账款金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核查意见: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由于审计工作仍在执行过程中,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仍待进一步获取充分的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年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于营业收入扣除。请公司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业务板块实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营业收入扣除准确,不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核实公司营业收入类别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
2、核实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核查意见: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由于审计工作仍在执行过程中,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仍待进一步获取充分的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年报审计报告为准。
三、关于资产减值准备。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预估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请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及相关资产的减值迹象,说明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时点、计提比例及计提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公司回复:
截至2024年末,公司氧化钙生产设备主要为12台竖窑,受公司氧化钙生产窑炉检修和70万吨绿色环保新材料项目建设影响,对公司报告期氧化钙的生产造成影响。2024年10月,公司氧化钙生产线中的1#、2#窑完成技改投入使用。截至目前生产情况稳定,至报告期末共计生产氧化钙产品8,059.83吨,形成销售收入242.6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综合研判,采用技改或新建等方式开展氧化钙生产、销售和项目建设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之要求,“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我公司对氧化钙生产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注:评估机构通过对氧化钙资产组于期末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初步预估判断。其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实地勘察相关固定资产,并实施监盘程序。
3、评价管理层对于资产组的识别以及分配在每个资产组中金额,评价管理层运用的资产减值方法的合理性。
4、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在评估相关固定资产减值时的假设、估值方法,现金流量预测及所使用的其他数据和重要参数(包括销售增长率、毛利率及折现率等)进行复核。
5、评价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及独立性,查阅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复核计算评估数据合理性。
6、检查固定资产及减值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核查意见: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由于审计工作仍在执行过程中,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仍待进一步获取充分的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年报审计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上述公司回复中涉及的2024年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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