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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志刚,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传淼,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梦然,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勤勉、尽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同时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和“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资金37,570.00万元中的35,041.25万元变更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7,057.96万元投入“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同时调整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建设投资2,000.00万元、减少设备投资2,000.00万元。并终止了募投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将结余的募集资金12,963.95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28,458.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5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8,885,427.63元存款余额属于协定存款余额。

  三、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及节余资金后续处理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配置各项资源,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首先降低材料成本方面,建设管材按使用条件进行分类,进行多材料选用。例如公司与厂家、设计院进行沟通,除蒸汽管道外,管材选用不锈钢薄壁焊管,对管径较大位置采用加强圈加固,节省安装材料。其次降低土建费用方面,土建设计时多次讨论核对设备布局,合理增加夹层,减少建筑面积;最后降低采购费用方面,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从而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处理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6,232.89万元(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和“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5年2月26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24),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8.08亿元,未达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股票数量2,821,00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券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1、 申报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4月13日

  2、 申报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3、 联系部门: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570-6035901

  5、 电子邮箱:zqb@huakangpharma.com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

  至2025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00(17.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江雪松、黄钱威、汤胜春、余辉、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办公楼3楼证券部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联系人:柳强                        电子邮件:zqb@huakangpharma.com

  联系电话:0570-6035901    传真:0570-6031552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确认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存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的实施以及2025年度的预计为公司实际业务与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预计范围内,实际执行情况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与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三) 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向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田启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盐坪坝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12-15

  经营范围:木糖、木糖母液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产品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宜宾雅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2024年的总资产19,975.47万元,净资产11,180.19万元,营业收入13,128.45万元,净利润861.5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2、开化县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开化县华埠镇华龙路15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8-02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

  主要股东:陈华(持股22%)、陈德孝(持股20%)、汤胜春(持股17%)、方俊杰(持股16%)、方苏州(持股14%)、程新潮(持股11%)。

  2024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62.28万元,净资产351.81万元,营业收入2632.31万元,净利润38.9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3、衢州鑫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德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叶溪路22号B7二楼(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1-13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德孝(持股60%)、吴世兴(持股32%)、余海英(持股8%)。

  2024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19.34万元,净资产751.41万元,营业收入3,259.28万元,净利润48.8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4、开化县国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解放路22号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2-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大修、吊装起重;压力管道、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余辉(持股100%)。

  2024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47.24万元,净资产82.16万元,营业收入392.88万元,净利润-22.36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5、衢州辉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润和家园3号楼二单元501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5-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赵霞(持股60%)、余辉(持股20%)、方华清(持股20%)。

  2024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59.92万元,净资产123.29万元,营业收入279.32万元,净利润92.88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开化县国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关联方)

  6、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天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晋江市罗山社店

  注册资本:8,1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4-2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陈天奖(持股34%)、陈启聪(持股22%)、陈文照(持股22%)陈春发(持股11%)、陈春焕(持股11%)。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7、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庄红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永吉二路8号

  注册资本:28,259.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7-1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收;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险种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水担任董事的公司。

  以上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关联方的定义。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采购商品或服务及银行存款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拟与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银行支付的其他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上述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588.0934万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27万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0,304.8234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2.411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6.4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薪酬方案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华康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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