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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5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李夕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李夕兵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0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楼512室。

  邮编:410221;

  传真:0731-82010804。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EXPL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0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运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鉴于王运敏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补选李夕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李夕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夕兵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采矿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历任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院长、校长助理、科学研究部部长。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夕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夕兵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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