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3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1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舒巧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舒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舒巧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舒巧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舒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舒巧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志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刘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志毅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
刘志毅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春和集团有限公司、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得利时泵业有限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9年9月至2023年1月,担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担任宁波得利时泵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志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刘志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志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1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2月2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1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2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情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能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志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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