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但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二)变更的日期: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重视股东回报,分享公司价值成长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馈投资者,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回购及控股股东增持,多措并举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增长。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471,274.35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3,015,7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9,264,862股增加至102,280,590股。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3日由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7,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280,590股的比例为0.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44.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01,883.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FENG CHEN先生于2024年7月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2,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89.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利润分配方面,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989,181.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16%;同时,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合计拟转增30,423,93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280,590股增加至132,704,52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二、持续自主创新,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持续加大在各产品条线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研发平台硬件设施水平,壮大研发团队,优化组织架构,为产品升级及新品开发提供充分保障,全年累计投入9,996.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1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1.45%。
公司注重跨应用领域的技术融合,注重与世界知名公司的技术交流,精准把握行业应用需求,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产品迭代及新品开发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更强。公司陆续推出高版本DP1.4/Type-C Multimedia HUB系列芯片,最高支持4K@144Hz分辨率、支持多路异显功能、MIPI DPHY/CPHY转DP1.4/HDMI2.1芯片,支持图像帧率转换和缩放功能的eDP转MIPI,多通道高速数据模拟切换芯片等多款新产品。新的产品不仅支持更高的规格,更高的传输速率,还能向下兼容过往的协议版本,提高产品的兼容性,以期为客户带来更加优质和多样化的选择。公司与PCIe协议和USB协议相关的研发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
汽车电子作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公司持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和新品布局。凭借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公司持续新增汽车用户并扩大车系覆盖率。2024年,公司桥接类的芯片在车载抬头显示和车载信息娱乐等系统的市场份额明显提升;解决ADAS SOC模组与座舱域控SOC间视频信号桥接的方案,在油电混动车和燃油车等车型上已开始批量出货。针对汽车市场对于视频长距离传输和超高清视频显示需求开发的车载SerDes芯片组进入全面市场推广,其中,电动两轮车仪表盘、工业焊接3D摄像机等领域已逐步量产;车内行车监控、农业无人智驾小车等领域正处于原型机验证测试阶段。
为增强公司在车载娱乐系统、座舱显示和ADAS解决方案领域的市场优势,2024年底,公司成立了汽车芯片和系统解决方案事业部。车载事业部将专注于车载娱乐系统、座舱显示、HUD、ADAS视频采集和传输SERDES、多路显示传输SERDES、车规级面板和驱动、音频传输SERDES以及麦克风和扬声器等领域的车规级芯片及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进行能力提升和建设。通过加强对高水平拔尖人才、科技骨干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队伍人员结构;通过改善软硬件条件,使公司有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力度;通过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良和提升,提高原有产品工艺制程;通过研发的逐渐深入,逐步转向附加值更高的市场领域。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系统,完善现有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流程,强化与供应商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提升公司质量、交付能力;为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持续建设国内国外代工双循环供应体系;通过引进新供应商和对现有供应商价格谈判等措施,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新工艺方面,公司加大了对新工艺、新材料、新封装形式的研究与应用。力求通过采用新的半导体技术和先进的制造工艺,开拓更高规格的产品,使得产品在数据传输速度、功耗管理等方面获得更为卓越的表现。
2024年,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亦设定了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也设定了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锚定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等与投资者利益紧密相关的指标,并设定了具有一定挑战性的考核目标绑定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发展目标共同达成,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
2025年公司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力度和产品认证速度,确保向客户提供更为性能优越、可靠性高的芯片方案,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建设车规级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为公司全面进入车载市场奠定基础。完善管理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满足更多知名客户的审厂要求;加强供应链保证能力,匹配公司的快速增长规模,降本增效,做好成本控制;进一步落实国际化战略,持续建设国内国外代工双循环供应体系,加速新加坡子公司的全面运营。以公司业务规划为导向,优化组织架构,积极探索国际化人才战略;切实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安全和满意度,进一步为员工提供舒适、优化工作环境;不断探索激励机制,完善薪酬体系,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4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14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同时,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特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颁布实施。2024年12月,公司顺利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2024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15次,及时通过邮件向全体董监高传递监管动态,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着力提高“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方面,公司将继续与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强化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并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提升董监高的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与董监高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传递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高质量信息披露,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2024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5份。公司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持续优化定期报告编制披露方式,从框架、内容、形式等多方面进行拓展,以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2024年,公司举办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结合文字互动、图文展示等形式,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年度内,组织参与投资者线上线下路演交流活动14场,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0份;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50次,回复率100%。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科学的市值观,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重视公司资本市场表现,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不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组织、参与投资者线上线下路演交流活动不少于20次,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六、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2024年度,通过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持续评估具体举措,在2024年度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将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
至2025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龙迅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3月1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8114688-8100
电子邮箱:dqhe@lontium.com
联系人:何冬琴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瑞鹍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龙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或“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4,71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1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四) 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截至2023年2月1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0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020,020.9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0,987.25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三、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行业技术快速迭代,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也不断演变,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实时需求,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技术水平不断更新,对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对不同领域应用方案不断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减缓,建设周期也相应延长。
五、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因此,公司对“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政策号召,助力产业发展
集成电路作为全球信息产业的基础,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国家高度重视的产业。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等机构相继发布的《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等政策中,都明确要求大力扶持和重点促进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继续推进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符合正是顺应政策导向,紧抓中国科技产业链对集成电路自主可控的深层次需要,助力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自主创新。
2、把握市场机遇的需要,实现技术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智能驾驶、高性能计算等数字新兴产业的蓬勃兴起与迅猛发展,数据传输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指数级增长态势,这不仅标志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也预示着数据传输技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在此背景下,各类高速传输协议不断涌现,并迅速迭代升级,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数据传输需求,这一趋势极大地推动了终端应用对高速、高效、稳定信号传输芯片解决方案需求的急剧攀升,为整个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面对充满机遇的行业背景,以及持续扩大且潜力无限的市场空间,公司有必要在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技术创新突破,不断丰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种类,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在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已有技术与研发成果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储备
公司从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高速混合信号传输芯片的研发,在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兼容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能力,在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构筑了较强的竞争壁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境内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为92项),境外专利43项(全部为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31项,软件著作权130项。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项目包含了多项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相关产品研发过程中所需要的核心技术,既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可以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
2、拥有高素质研发团队与完善的管理体系
集成电路行业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行业。公司高度重视管理与研发团队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已打造了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有15年以上的行业经验,项目经验丰富,专业能力扎实。研发人员中包含国家领军人才1人、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2人、合肥市庐州英才2人,高级工程师14人。研发团队曾入选“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合肥市庐州创新团队”。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凭借其深厚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较高的技术起点,为项目的技术攻关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系统,并通过实践积累,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逐步形成并完善适合公司实际发展的研发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倡导并贯彻实行5S管理,做好“订单、代工、运输、仓储”四大生产过程管理,控制生产成本。公司在供应链管理中密切跟踪销售计划、控制备货力度、减少备货库存、提高产品生产良率,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的及时准确。
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完善的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持续创新的研发以及产业化的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3、良好品牌声誉和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
自成立以来,公司以务实诚信的经营理念为指引,以领先的技术优势、严格的成本控制和高标准的产品质量管理为依托,逐渐在广大客户中树立了优秀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取得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产品线的升级与拓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可以将验证可行的新产品向众多优质的客户群进行推广,以实现新产品的快速产业化,从而巩固并扩大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优质稳定的客户群基础,为本项目开发的系列产品的产业化提供了充分的市场需求支撑,是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相关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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