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670,074.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64,896,250.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以总股本491,685,17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04,740股后的股本490,980,43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5,309,826.2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48%。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5,309,826.2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48%。2024年度公司注销的回购股份(系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201,913,896.4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57,223,722.6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5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04,7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3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7,146.00万元,其中收入项22,120.00万元,支出项为5,026.00万元。关联董事吉喆、李鸿、王学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148,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0年4月11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佳创建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611,593.44万元,净资产为410,708.6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1,056.08万元,净利润为38,839.30万元。(未经审计)
2、长沙伟泰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陶纯丽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5)住所:宁乡经济开发区站前路1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经营范围:塑胶、五金模具、电子产品及变压器、互感器的研究、开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照辉投资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21,000.30万元,净资产为14,775.2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768.77万元,净利润为1,855.52万元。(未经审计)
3、施维智能计量系统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5,4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3年3月1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5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5
(7)经营范围:计量数据管理系统、智能计量解决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测试、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和项目管理;及上述系统相关的运营服务的设计和交付;仪器仪表的设计、测试、营销和出口;以及上述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伏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运营管理;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的销售;智能电网技术开发;智能电网技术咨询;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运行维护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6,377.13万元,净资产为-532.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550.41万元,净利润为668.88万元。(未经审计)
4、 长沙中坤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3)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2日(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26,058.59万元,净资产为11,025.6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206.46万元,净利润为2,903.80万元。(未经审计)
5、威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公司(2)注册资本:1港元(3)成立日期:2008年6月17日(4)住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39號夏慤大廈7樓6-7室(5)主要办公地点:香港灣仔告士打道39號夏慤大廈7樓6-7室
(6)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勝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7,449.90万元,净资产为-137.7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94万元,净利润为-124.43万元。(未经审计)
6、威佳创建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公司
(2)董事会成员:吉为、李鸿
(3)注册资本:2港币
(4)成立日期:2008年4月1日
(5)住所:香港告士打道39号夏慤大廈7楼706至7室
(6)主要办公地点:香港告士打道39号夏慤大廈7楼706至7室
(7)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控股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170,249.63万元,净资产41,236.4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869.3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商品、燃料和动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出租或承租房屋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市场惯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是基于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因此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关联销售与关联采购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与市场惯例不存在显著差异,具备合理性。公司的关联交易与关联采购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客户需求产生的关联方采购后与其自产产品集成后对外销售以及关联方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的零星订单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司将持续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采购与销售,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2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41万元含超募资金及利息。
注2:上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5,050.68万元形成的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生军,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融,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秀萍,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长32.65%,主要原因是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和境外子公司数量增加。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天健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24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
至2025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2、议案4-7、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议案5-7、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吉为、吉喆、李鸿、王学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3月18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zzgx@willfar.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行政楼一楼9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619798
邮箱:tzzgx@willfar.com
联系人:钟喜玉、余萱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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