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合计转增105,667,561股,为保持基本每股收益可比性,上年同期数进行同步调整计算。
3、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4、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的普通股股数总数均已扣除回购股份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27.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6.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6,035.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73%。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2,211.12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4.4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69,155.39万元,较本报告期初下降0.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5.29元,较本报告期初下降32.78%。
2023年度由于重症能力建设政策的推动,公司高毛利率产品--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CRRT)的销售收入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CRRT销售收入回归常态。若剔除该偶发性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坚持实施“国内+国际”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模式,通过不断优化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尽管国内医疗器械招投标活动因市场政策因素出现了短期延迟,但公司并未因此受阻,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公司在血液透析机设备中标品牌市占率为15.97%,国产自主品牌排名第一,稳居中国血液净化设备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还不断加强国际营销团队建设,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海外市场正逐渐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有所提升。
公司持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设,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研发投入的增加虽然对净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但长远来看,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同比下降60.77%、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6.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1.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5.7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1.84%。主要系2023年度由于重症能力建设政策的推动,公司高毛利率产品--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CRRT)的销售收入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CRRT销售收入回归常态;同时公司持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设,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同比增长49.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下降32.78%。主要系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合计转增105,667,561股所致。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14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9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321,315,646股的比例为0.88%,回购最高价格为27.30元/股,最低价格为11.20元/股,回购均价17.75元/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66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预计回购金额下限,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151,02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1日非交易过户至“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由当时的1,151,023股减少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5,648,0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转增105,667,56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1,315,6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战略配售股份3,213,816股于2024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817,364股,除划转至“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1,151,023股,剩余的1,666,341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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