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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兴泉)

  

  本人于兴泉,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全部参加;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3次,全部参加。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2024年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参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024年度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且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委员会会议,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董监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投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本人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公司的经营层也能够及时地向我们通报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并邀请参加公司的重要活动,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于兴泉

  2025年2月27日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居忠)

  本人张居忠,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集、出席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进行候选人审查并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认真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内的8项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本人积极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全面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行情况;同时,本人认真检查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诉

  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履职情况

  除上述履职情况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和当面沟通等形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时间为17天,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贡献。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督促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张居忠

  2025年2月27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董军)

  本人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新任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任职后暂未召开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提名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年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问题、审计报告的出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等事项进行了问询、核查及沟通,并就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5天。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尚未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地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换届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一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献计献策,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希望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继续给予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感谢!

  独立董事:董 军

  2025年 2 月 27 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面对复杂的全球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主营业务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26,578.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21%;实现净利润27,433.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0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215.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4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7,947.77万元,较去年年末增长7.67%。

  现将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202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024年,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仍集中于二氧化硅和炭黑两大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二氧化硅和炭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取“研、产、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始终践行“连续规模化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商业运作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为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炭黑尾气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不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主业,强化运营管理,持续推动内部降本增效,加强技术研发创新,生产效率稳步提升,加之行业需求增强,各产品产销量均有所增长,同时原辅材料成本有所回落。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得以提升,收入及利润实现稳步增长。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578.19万元,同比增长18.21%,实现净利润27,433.78万元,同比增长61.02%。

  (二)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四、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五、 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7.91%,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收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18%,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现汇支出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低192.22%,主要系本期现金分红增加,上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降低124.67%,主要系本期现金分红增加,上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于兴泉先生(已离任)、张居忠先生、董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军先生、张居忠先生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672.17万元。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2024年度一致。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为9万元/年。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其中敞口授信13亿元,低风险授信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办理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通过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客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每月根据公司开具给三角轮胎货款的发票金额买断,费用按照发票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公司预计2025年该业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玲珑轮胎货款采用供应链融资回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及其子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了顺利收回货款,根据玲珑轮胎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情况,双方商定使用建行e信通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进行回款,该业务占用玲珑轮胎的授信额度,公司承担融资费用,公司将对玲珑轮胎的应收账款通过银行建立的平台转让给相关银行,银行及平台收取合理的融资费用后放款给公司,玲珑轮胎到期付款给放款银行。公司预计2025年该业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5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纯碱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070.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由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和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二)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舆情管理能力,切实保护公司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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