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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6日,分别以书面、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3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韩国交易所上市公司ECOPRO MATERIALS CO., LTD.(以下简称“ECOPRO MAT”,证券代码:450080.KS)2,022,074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3%,股份来源为ECOPRO MAT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为了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在印尼建设绿色镍资源园区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ECOPRO MAT股票数量不超过2,022,074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ECOPRO MAT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若ECOPRO MAT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则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变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无法预测,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COPRO MATERIALS CO., LTD.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351.63亿韩元

  法定代表人:金炳勋

  注册地址:大韩民国庆尚北道浦项市北区兴海邑迎日湾山丹南路75号路15号

  主营业务:生产锂电池用正极材料前驱体

  主要股东:ECOPRO CO., LTD. 持有ECOPRO MAT 44%的股权,为ECOPRO MAT的控股股东。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ECOPRO MAT 2,022,074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3%,ECOPRO MAT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ECOPRO MAT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出售股票的方案

  1、出售方式:通过韩国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出售ECOPRO MAT股票;

  2、出售数量:不超过2,022,074股;

  3、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市场价格确定;

  4、本次出售的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ECOPRO MAT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ECOPRO MAT股票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在印尼建设绿色镍资源园区的资金需求,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具体收益情况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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