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13元),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35元)。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司8名董事全票同意上述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为促进公司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加投资者回报,公司将在以下方面着力开展工作。
(一)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首钢股份将持续对标世界一流企业,聚焦主业,坚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精品制造、精益制造、精准服务”战略定力,坚持“精品+服务”的发展方向,持续提升“制造+服务”能力,坚定不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技术创新成为第一竞争力。公司将着力锻造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服务优势、品牌优势和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线结构和客户结构,稳步提升汽车板、电工钢、镀锡(铬)板等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保持高端汽车板、高牌号电工钢产品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充分发挥产品服务优势,在需求侧结构增长中抢抓新兴产业细分市场份额,推进打造第四大战略产品,提高整体竞争力。
深挖降本潜力,持续改善资产质量。公司坚持极低成本管理,持续与行业优秀企业全面对标找差,在消耗降本、技术降本、协同降本方面深入挖潜提升,夯实企业效益基础。同时,公司将不断改善资产质量,持续压降高息负债,提升资金运转效率,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资产流动性。
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赋能高质量发展。公司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绿色技术等工具进行赋能和改造,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将搭建产品数字化研发平台,优化升级客服系统,推进智慧碳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数智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力争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动态平衡,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于2025年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公司计划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从多角度、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方式,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业绩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公司将积极参与优质投资机构策略会,邀请投资者现场调研,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投资价值。2025年,公司将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回应市场关切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将优化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可读性,相关报告披露后,将通过业绩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多种形式发布解读信息,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加强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五)贯彻ESG管理理念,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积极将ESG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决策和经营生产全过程,围绕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ESG治理体系。公司将坚持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坚持合规运营,重视人才发展,积极回馈社会,提升公司经济、环境、社会等ESG绩效指标,提高ESG评级水平,开展ESG品牌建设,持续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增强市场认可度。
(六)探索多元化激励形式,推进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将结合政策要求与经营实际,研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工具,通过探索多元化激励形式,推进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鼓励主要股东增持,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将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将积极配合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 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围绕提升盈利能力、重视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贯彻ESG管理理念、探索多元化激励形式、鼓励主要股东增持方面着力开展工作,提升公司竞争力。该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五、 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公司业绩及股价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一)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为提高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
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权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款等条款、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上市事宜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决定或办理与前述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前述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授权期限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进行认真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定,具备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注册发行概况
(一)注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注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三)发行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四)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期限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七) 增信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八) 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九)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获得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
三、授权事项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授权事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五、 备查文件
(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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