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骨化三醇软胶囊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骨化三醇软胶囊
剂型:胶囊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规格:
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2302755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47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
骨化三醇软胶囊的适应症为:1.绝经后骨质疏松;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该药品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外,国内还有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制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获批生产骨化三醇软胶囊,累计获批的规格总数11个。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终端骨化三醇软胶囊销售额超过7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对该产品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1,070.16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上述药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药品的销售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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