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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2023年11月25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华为拟设立一家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拟投资该目标公司并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共同支持目标公司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服务产业的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产业领导者。详细内容见长安汽车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0)。2024年1月16日,华为已完成目标公司的注册,名称为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望”)。

  2024年5月7日,长安汽车披露了项目进展,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2024年8月20日,长安汽车之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维塔科技”)与华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阿维塔科技购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同时阿维塔科技与华为、引望签署《股东协议》。本次交易后,阿维塔科技对引望持股比例为10%,华为对引望持股比例为90%。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合作备忘录>进展暨联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

  二、进展情况

  1.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24年10月16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期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阿维塔科技已向华为支付完毕第一期转让价款23亿元。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引望的技术、资产及人员转移工作按协议约定有序推进。

  2.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各方确定以2025年2月28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阿维塔科技已向华为支付完毕第二期转让价款57.5亿元。

  本次交割是阿维塔科技及长安汽车与引望长久战略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双方由最早开始的产业协同率先迈入以资本为纽带的新兴战略合作,这将持续助力阿维塔科技与长安汽车在汽车智能化领域加快构建领先竞争优势,助推阿维塔科技与长安汽车跨越式发展。

  三、对长安汽车的影响

  阿维塔科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长安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短期内不会对长安汽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长安汽车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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