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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意向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为开拓几内亚、印尼等国家的驳运业务,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或多家全资孙公司,由该孙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开展海外驳运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主要用于购买驳船、浮吊及配套设备等资产。

  前期,公司下属公司香港炬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炬申”)与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海润”)签署了关于建造浮吊船的《意向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202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鉴于香港炬申下属公司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申瑞”)、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申浩”)已设立完成。近日,经协商一致,香港申瑞、香港炬申与扬州海润以及香港申浩、香港炬申与扬州海润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主要将原《意向书》中扬州海润为香港炬申建造2艘浮吊船,变更为扬州海润分别为香港申瑞、香港申浩建造1艘浮吊船(包含吊机),协议主体、金额等亦做相应的变更;同时,香港申瑞、香港申浩分别与扬州海润根据变更后的内容签订了《造船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信息

  名称: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95370848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2,040万美元

  住所: 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海润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荣明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生产船舶附件,钢质船舶修造(船台船坞宽度小于40米,单船载重吨10万吨以下)、安装,钢结构制作、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补充协议一

  甲方:香港炬申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

  丙方: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

  1) 权利义务承接

  甲方原意向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丙方承接相关权利义务。

  2) 变更后主要内容

  标的:75米浮吊船(包含吊机)

  数量:1 艘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8,660,000元(或等值美金)

  付款方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意向金,后续款项按照乙方与丙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支付。

  2、补充协议二

  甲方:香港炬申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

  丙方: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

  1) 权利义务承接

  甲方原意向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丙方承接相关权利义务。

  2) 变更后主要内容

  标的:75米浮吊船(包含吊机)

  数量:1 艘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8,660,000元(或等值美金)

  付款方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意向金,后续款项按照乙方与丙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支付。

  (三)《造船合同》主要内容

  1、造船合同一

  买方: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

  卖方: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

  标的:75米浮吊船(包含吊机)

  数量:1 艘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8,660,000元(或等值美金)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交货时间、地点:卖方应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交货。

  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造船合同二

  买方: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

  卖方: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

  标的:75米浮吊船(包含吊机)

  数量:1 艘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8,660,000元(或等值美金)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交货时间、地点:卖方应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交货。

  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注:《造船合同》以英文签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上为合同主要内容的中文翻译。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补充协议》及《造船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推进驳运项目进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不可抗力或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

  2、《造船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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