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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10%股权暨成为实际控制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31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10%股权暨成为实际控制人的议案》,上海医药拟联合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健服”)指定主体共同收购上海和黄医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黄医药”)持有的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黄药业”或“标的公司”)股权。其中上海医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9,503.66万元(以最终国资备案价格为准)收购1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海医药将合计持有上海和黄药业60%股权,对其实施并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10%股权暨成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金浦健服明确交易指定主体

  2025年2月28日,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主体上海金浦志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基金”)、上海金浦志佰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佰合企管”)分别与和黄医药签署了《关于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35%股权之部分转让的出售与购买协议(一)》和《关于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35%股权之部分转让的出售与购买协议(二)》,约定由金浦基金收购和黄医药持有的标的公司25.1247%股权,志佰合企管收购和黄医药持有的标的公司9.8753%股权。

  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金浦志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5年2月14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300号2幢1层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30,11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制备财务报表。 主要合伙人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29.7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71.5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86.0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5.62万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2、上海金浦志佰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5年1月13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300号2幢1层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制备财务报表。主要合伙人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详见上文。

  金浦基金、志佰合企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医药与和黄医药签署补充协议

  2025年2月28日,因金浦健服指定主体的确定,上海医药与和黄医药签署了《关于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出售与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

  1、交割的先决条件

  原先决条件之一为:金浦健服指定主体收购35%股权与本次交易互为交割的先决条件,现修订为:25.1247%股权交易和9.8753%股权交易这两项交易与本次交易之间互为交割的先决条件。

  2、标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原标的公司在交割后董事会组成为:由上海医药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药材”)共同提名四人,金浦健服提名二人及和黄医药提名一人,现修订为:上海医药及上药药材共同有权提名四名董事,金浦基金有权提名两名董事,及和黄医药有权提名一名董事。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进展主要为明确了金浦健服的指定主体为金浦基金及志佰合企管,并就协议中涉及金浦健服及35%股权交易的相应表述做了修改,未对上海医药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将根据签订的《关于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出售与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后续收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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