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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和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6,12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60元/股,最低价为38.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0,823.2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6,12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60元/股,最低价为38.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0,823.2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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