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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豁免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推举刘正斌同志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金才玖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公司副董事长陈佳因工作冲突不能代为履行职务,董事会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刘正斌同志代为履行职务。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刘正斌同志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选举董事长。刘正斌同志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定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金才玖同志变更为刘正斌同志。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正斌同志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正斌

  委    员:陈  佳、郝  伟、刘元瑞、张跃文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  振

  委    员:刘正斌、陈  佳、潘红波、史占中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刘正斌同志简历

  刘正斌,男,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曾任湖北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湖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等。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金才玖同志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金才玖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因金才玖同志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金才玖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金才玖同志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会议议案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19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

  联系电话:027-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19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普通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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