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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地产”)与合作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按合作比例共同调用合肥金中京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中”)两笔富余资金,其中第一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过2,550万元,合作方调用不超过2,450万元;第二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过5,100万元,合作方调用不超过4,900 万元。

  ● 金隅地产与合作方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地产”)、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按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畅”)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金隅地产提供财务资助11,900万元。

  ● 上述财务资助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金隅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新增加额度不超过49.0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和调剂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金隅地产持有合肥金中股权比例51%,中交地产持有合肥金中股权比例49%,金隅地产为并表方。金隅地产与中交地产按51%和4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两笔富余资金,其中第一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过2,550万元,中交地产调用不超过2,450万元;第二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过5,100万元,中交地产调用不超过4,900 万元。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均为3年,不计息。

  金隅地产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35%,建工地产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45%,首开股份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 20%,建工地产为并表方。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三方需按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提供股东借款,其中金隅地产提供财务资助11,9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

  根据监管规则,公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以及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按股比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以内,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金中京湖地产房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金星

  注册资本: 71200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12号二号厂房2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金隅地产持有51%股权,中交地产持有49%股权。

  经营情况:合肥金中正在对金隅中交·山湖云筑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5,6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6,055平方米,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截至2024年11月末,项目尚未全部竣工,预计总投资金额26.4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23亿元。

  合肥金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营业收入204,775.52万元,营业成本188,035.54万元,净利润3,992.81万元,资产总额115,603.79万元。负债总额40,342.40万元,资产负债率34.9%。

  2、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2月3日

  法定代表人:郭主龙

  注册资本:74,709.8401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股东构成:中交地产为 A 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2.16%股权。其他持股2%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3.80%、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2.74%。

  中交地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中交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调用合肥金中富余资金余额9,800万元。(此数为本次财务资助后金额)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交地产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资助对象为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晔

  注册资本:183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金隅地产持有35%股权,建工地产(并表方)持有45%股权,首开股份持有20%股权。

  财务情况:项目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537,591.88万元,负债总额358,286.25 万元,净资产179,305.62 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1.47 万元,资产负债率66.65%。

  信用情况:北京怡畅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30560988

  法定代表人:潘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8号楼四层410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建工地产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09074C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一层103B

  注册资本:257956.524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咨询;室内外装饰装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购销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纺织品、百货、计算机软硬件、日用杂品;经贸信息咨询;劳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首开股份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合肥金中向各方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条件的资金调拨。其中第一笔金隅地产借入2,550万元,中交地产借入2,450万元,第二笔金隅地产借入5,100万元,中交地产借入4,900万元。上述两笔财务资助均期限3年,不计息。

  金隅地产通过有息借款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1,9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资金用途为项目的开发和运营,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提供同比例借款。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调用富余资金的控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各合作方调用资金不会对其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对上述项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能控制其具体经营和财务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合作方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对参股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调用资金以及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确保了各合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728,516.5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68%;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等值人民币79,187.4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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