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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郭天顺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莞证券决定由陈小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郭天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吕晓曙女士、陈小宇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郭天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陈小宇简历

  陈小宇先生 保荐代表人,现任东莞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22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顾问项目、广东百拓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顾问项目、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以及多家拟IPO企业和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的改制、辅导和申报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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