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孙卫平的近亲属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董事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故董事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孙卫平的近亲属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董事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故董事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7. 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的处置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处置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孙卫平的近亲属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董事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故董事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监事何一鸣、田卉、何清华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部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何一鸣、田卉、何清华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部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拟参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或与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1.00、2.00、3.00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至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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