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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胜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4月8日

  ● 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4月9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4月9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4月2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4月8日

  自2025年4月3日(可转债停止交易起始日)至2025年4月8日(可转债转股期结束日),“鼎胜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鼎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于2019年4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2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125,400万元,期限6年(即2019年4月9日~2025年4月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鼎胜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鼎胜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0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鼎胜转债”将于2025年4月3日开始停止交易,4月2日为“鼎胜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鼎胜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鼎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当前收盘价与转股价格(7.61元/股)存在一定差异,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兑付债券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鼎胜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4月8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鼎胜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鼎胜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0.00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4月9日。

  五、兑付办法

  “鼎胜转债”到期兑付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鼎胜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5年4月3日起,“鼎胜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5年4月9日起,“鼎胜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1-85580854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9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2025年3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9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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