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阳京运通”)、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鑫业”)、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汉玻”)、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京运通”)、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银阳”)、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盛阳”)、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盛宇”)、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远途”)。以上被担保人合称 “承租人”,承租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本次相关担保是对已披露的原担保的补充,不涉及担保金额的新增)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固阳京运通提供43,576.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湖北鑫业提供5,771.2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沙河汉玻提供3,046.1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台州京运通提供4,144.0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三门银阳提供1,740.5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宁夏盛阳提供6,056.1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宁夏盛宇提供4,955.0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宁夏远途提供9,979.4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濉溪昌泰”)及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浩丰”)已为承租人提供担保余额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4,799.25万元
● 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固阳京运通、湖北鑫业、沙河汉玻、台州京运通、三门银阳、宁夏盛阳、宁夏盛宇、宁夏远途已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10月28日、2020年3月27日、2021年2月26日及后续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已分别为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0、临2019-076、临2020-012、临2021-017)。近日,公司与北银金租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固阳京运通、湖北鑫业、沙河汉玻、台州京运通及三门银阳相关的后续部分还款安排进行了合理调整。为保证北银金租与承租人已经签订或将要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下称为“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及子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与北银金租签订了一系列保证合同,本次相关担保是对已披露的原担保的补充,不涉及担保金额的新增。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北银金租签订两份《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持有濉溪昌泰98.9912%的股权及岳阳浩丰99.009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宇运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宇运通”)与北银金租签订两份《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北京盛宇运通持有的濉溪昌泰1.0088%的股权及岳阳浩丰0.990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承租人为签署主合同缴纳的押金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濉溪昌泰与北银金租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濉溪昌泰的电费收费权及收费权收益提供质押担保,以濉溪昌泰名下的全部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岳阳浩丰与北银金租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岳阳浩丰的电费收费权及收费权收益提供质押担保,以岳阳浩丰名下的全部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7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00亿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4、临2024-008、2024-023)。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固阳京运通
1、被担保人全称: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23530939355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4、注册地址:固阳县金山镇科教路新能源办211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25,10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阳京运通资产总额105,447.65万元,负债总额77,324.79万元,净资产28,122.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33%;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06.49万元,净利润4,447.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固阳京运通资产总额103,806.16万元,负债总额73,771.77万元,净资产30,034.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07%;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54.86万元,净利润1,853.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固阳京运通100%的股权,固阳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湖北鑫业
1、被担保人全称: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23097778973
3、成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红庙村十一组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5,500.00万元
7、主营业务:电力和热力开发、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新能源的开发、投资与建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外);风力、太阳能发电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及运营;与太阳能发电相关的工程总承包;智能电网、节能与环保、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设计及应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鑫业资产总额20,377.39万元,负债总额14,226.60万元,净资产6,150.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82%;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30.99万元,净利润551.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湖北鑫业资产总额20,368.11万元,负债总额13,702.60万元,净资产6,665.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7%;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91.52万元,净利润514.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湖北鑫业100%的股权,湖北鑫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沙河汉玻
1、被担保人全称: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8A9BQ69
3、成立日期:2017年3月15日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纬三路南侧、高速公路西侧(河北正玻玻璃有限公司院内)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沙河汉玻资产总额10,034.69万元,负债总额6,952.11万元,净资产3,082.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28%;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0.56万元,净利润201.2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沙河汉玻资产总额9,300.68万元,负债总额5,959.47万元,净资产3,341.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8%;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23.32万元,净利润258.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沙河汉玻100%的股权,沙河汉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台州京运通
1、被担保人全称: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8GJ517F
3、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良二村浃里王外39号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台州京运通资产总额11,967.79万元,负债总额6,800.34万元,净资产5,167.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82%;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26.08万元,净利润859.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台州京运通资产总额12,274.77万元,负债总额6,492.14万元,净资产5,782.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89%;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88.78万元,净利润594.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台州京运通100%的股权,台州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三门银阳
1、被担保人全称: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2MA29YTWQXQ
3、成立日期:2017年8月2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门银阳资产总额5,108.27万元,负债总额3,287.70万元,净资产1,820.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36%;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6.85万元,净利润-501.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门银阳资产总额4,903.50万元,负债总额3,098.83万元,净资产1,804.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20%;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6.43万元,净利润5.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三门银阳100%的股权,三门银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宁夏盛阳
1、被担保人全称: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596234990C
3、成立日期:2012年8月15日
4、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18,5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太阳能发电(有效期至2034年2月2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盛阳资产总额30,655.97万元,负债总额10,274.88万元,净资产20,381.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52%;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6.39万元,净利润1,095.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夏盛阳资产总额30,969.91万元,负债总额9,944.11万元,净资产21,02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11%;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08.25万元,净利润634.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宁夏盛阳100%的股权,宁夏盛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宁夏盛宇
1、被担保人全称: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0738448106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4、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有效期至2034年12月28日);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盛宇资产总额27,259.76万元,负债总额26,696.88万元,净资产562.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94%;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9.84万元,净利润1,075.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夏盛宇资产总额28,283.56万元,负债总额27,071.70万元,净资产1,211.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72%;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09.85万元,净利润648.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宁夏盛宇100%的股权,宁夏盛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宁夏远途
1、被担保人全称: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083542779E
3、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4、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25,2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远途资产总额48,213.83万元,负债总额20,818.57万元,净资产27,39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18%;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20.42万元,净利润1,662.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夏远途资产总额49,884.34万元,负债总额21,547.90万元,净资产28,33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20%;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94.07万元,净利润907.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宁夏远途100%的股权,宁夏远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1、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 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北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北银金租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申请执行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4、质押标的情况:
(1)公司持有濉溪昌泰15,700,000股的股权以及全部相关权益。
(2)公司持有岳阳浩丰30,000,000股的股权以及全部相关权益。
(二)北京盛宇运通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1、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北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北银金租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申请执行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4、质押标的情况:
(1)北京盛宇运通持有濉溪昌泰160,000股的股权以及全部相关权益。
(2)北京盛宇运通持有岳阳浩丰300,000股的股权以及全部相关权益。
(三)濉溪昌泰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1、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北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北银金租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抵押物、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4、 抵押物情况:
濉溪昌泰名下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电站-濉溪昌泰(8.72592MW)整体资产、通讯服务器等。
(四)濉溪昌泰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1、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北银金租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北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租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申请执行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北银金租就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标的、质押标的项下收益、以及处置质押标的的所得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 质押标的情况:
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濉溪昌泰现有与义务人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项下的电费收费权及电费应收账款,以及对应《购售电合同》期满后濉溪昌泰与义务人续签的任何的法律合同文本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及电费应收账款。
(五)岳阳浩丰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1、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北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北银金租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抵押物、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4、抵押物情况:
岳阳浩丰名下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湖南耶星项目5.99907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阳光创新3.50966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金诺0.39061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四化2.38447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三源0.25069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大力神0.97361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盛路人防1.9239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新一步0.61798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湖南贝特新能源0.65296MWp分布式发电项目整体资产、站控系统等。
(六)岳阳浩丰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1、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1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北银金租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北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租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申请执行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北银金租就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标的、质押标的项下收益、以及处置质押标的的所得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质押标的情况:
截至本合同签署日,岳阳浩丰现有与义务人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项下的电费收费权及电费应收账款,以及对应《购售电合同》期满后岳阳浩丰与义务人续签的任何的法律合同文本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及电费应收账款。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及后续合理调整,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9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28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96%。逾期对外担保4,799.25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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