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46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0%,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5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30,271,97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17日在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66,700股、金额129.4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10月8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回购过程中部分股份回购价格超过23.82元/股,超出部分股份数量90,800股、金额216.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已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变。若公司已回购股份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出借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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