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后续工作和相关安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提名张浩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刘拂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胡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赵耀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提名张艳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提名吴海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后续工作和相关安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提名刘雪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滕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金祥慧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含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5-017、2025-018、2025-0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5-020、2025-021、2025-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1: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张浩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拂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胡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赵耀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艳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吴海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刘雪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滕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金祥慧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田安平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浩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1年8月出生,中国科学院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职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挂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朝阳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张浩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拂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浦发银行滨海新区业务部总监、天津自贸区分行行长,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科创接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天津津融国恒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刘拂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拂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9年8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历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副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中国银保监会创新部借调交流。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胡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耀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石油寰球工程工艺工程师、商务经理、驻外代表;鑫曼资本投资总监。现任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赵耀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职务。赵耀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艳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共党员,1982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秘书长、光大生态资源(深圳)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张艳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艳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海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北京邮电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毕业。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担任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员;2006年6月至2012年3月,担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咨询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22年08月,担任北京瑞科同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9月2024年1月,担任北京瑞科同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瑞科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雪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报社记者、编辑,国家物资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科员、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处长,国内贸易局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监事,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刘雪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雪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滕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北电力设计院新能源室主任;北京国电华信诚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现任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滕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滕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祥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共党员,1982年8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多家上市公司证券部负责人,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祥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祥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田安平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张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田安平、张东将与职工代表监事陈雪松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安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审计部经理。现任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主任。
田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法务部主任。田安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津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行长、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副行长、华福证券北京分公司部门总经理。现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张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顺利推进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后续工作和相关安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1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陈雪松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陈雪松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雪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雪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雪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顺利推进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重整后续工作和相关安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浩楠先生、刘拂洋先生、胡健先生、赵耀飞先生、张艳会女士、吴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雪亮女士、滕力先生、金祥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雪亮女士、金祥慧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雪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滕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拟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浩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1年8月出生,中国科学院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职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挂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朝阳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张浩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拂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浦发银行滨海新区业务部总监、天津自贸区分行行长,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科创接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天津津融国恒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刘拂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拂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9年8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历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副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中国银保监会创新部借调交流。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胡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耀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石油寰球工程工艺工程师、商务经理、驻外代表;鑫曼资本投资总监。现任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赵耀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职务。赵耀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艳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共党员,1982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秘书长、光大生态资源(深圳)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张艳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艳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海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北京邮电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毕业。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担任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员;2006年6月至2012年3月,担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咨询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22年08月,担任北京瑞科同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9月2024年1月,担任北京瑞科同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瑞科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雪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报社记者、编辑,国家物资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科员、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处长,国内贸易局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监事,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刘雪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雪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滕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北电力设计院新能源室主任;北京国电华信诚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现任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滕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滕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祥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共党员,1982年8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多家上市公司证券部负责人,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祥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祥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顺利推进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后续工作和相关安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一、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田安平先生、张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雪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安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审计部经理。现任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主任。
田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法务部主任。田安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津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行长、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副行长、华福证券北京分公司部门总经理。现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张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雪亮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声明: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滕力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声明: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祥慧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声明: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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