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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8,741,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8%,购买的最高价为10.70元/股、最低价为8.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0,799,184.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3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8,741,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8%,购买的最高价为10.70元/股、最低价为8.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0,799,184.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2号公告)

  二、 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3号公告)

  上述两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平煤股份与关联人2022年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为此,公司本着“交易事项必要、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经与关联人协商,对原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其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受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在煤炭买卖、材料采购及综合服务等方面存在若干日常性关联交易。2022年,平煤股份与关联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为此,公司本着“交易事项必要、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经与关联人协商,对原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注册资本:1,943,20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毛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资产1444.9亿元,所有者权益391.6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14.2元,净利润36.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建工集团”)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移动公司办公楼西200米);

  注册资本:297650.91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隧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劳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察、地质钻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一类);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水泥制品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设备租赁;机械制造、维修;木质防火门生产销售;冷轧带肋钢筋制造;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物资材料、设备购销;仓库保管;装卸。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4年9月末,平煤神马建工集团资产总额147.63亿元,净资产37.37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82亿元,利润总额-47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注册资本:30亿元

  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末,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388394.41万元,净资产341967.3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594.76万元,利润总额31048.59万元。(以上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三)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其100%股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其51%股份,公司持有其35%股份。前述公司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协议

  协议一:《原料煤采购合同》。由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目前尚有部分剩余矿井(以下简称“剩余各矿”)从事煤炭的开采,其中部分煤炭产品可作为冶炼精煤的入洗原料煤,而其目前没有冶炼精煤选煤厂。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拥有平顶山矿区主要的入洗原料煤资源,公司生产冶炼精煤所需入洗原料煤除由公司各矿提供外,不足部分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购买。为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双方共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以满足公司洗选能力为前提,将其剩余各矿所生产的适合入洗的原料煤优先供应给公司;公司也相应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剩余各矿所生产的适合入洗的原料煤。合同双方同意参照原料煤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整同步调整。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二:《煤炭产品销售合同》。公司作为平顶山矿区主要的冶炼精煤和动力煤生产企业,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煤化工、发电、供热等企业同处平顶山矿区。为满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生产用煤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销售煤炭产品。对于关联方购入煤炭产品后再直接对外销售,或经过简单加工后对外销售的贸易用煤,公司原则上不予供应。合同双方同意参照煤炭产品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煤炭产品的交易价格,销售价格不低于向非关联方重点用户的销售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整同步调整。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三:《煤炭产品代销合同》。由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剩余各矿从事煤炭的开采,为避免同业竞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意将其生产的煤炭产品委托公司代销。公司对所代销的煤炭产品实行代理签订销售合同、组织发运、结算货款等一系列销售管理,代销煤炭产品价格由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代销煤炭产品的范围不包括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自用的煤炭产品及其供应给公司的入洗原料煤。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给公司的代销费用按照公司代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销售收入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四:《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为发挥集团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平煤股份(含下属子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公开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及趋势、付款方式、付款周期、运输配送、质量等因素确定价格,且不高于京东、淘宝等企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可比批发价格;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双方具体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五:《材料销售合同》。在急需调剂余缺等少量需求的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要求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以及数量向其销售材料。合同双方同意按照采购成本及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六:《设备租赁合同》。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剩余各矿都从事煤炭的开采。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设备租赁上愿意为彼此提供其所需设备的租赁服务。合同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年租赁费:

  年租赁费=(租赁资产年折旧额+租赁资产总额×兴办的企业总资产报酬率)×(1+增值税税率),其中:总资产报酬率的确定依据承租方租赁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来确定。

  承租方支付的租赁费应以当月实际租赁的设备为基础计算租赁费的金额。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七:《房产租赁合同》。由于历史渊源的原因,受土地处置相关政策以及煤炭主业上市等因素影响,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的后勤等单位在资产重组中未重组入公司,该等单位土地及与其相关的房产仍保留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租用部分办公用房、职工澡堂用房、食堂用房、宿舍用房、外地办公用房、其他用途房产等六大类房产。合同双方同意租金标准参考同类房产周边相近地段用房的租赁标准协商确定,若上述市场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修订本合同确定的租金标准或者以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八:《地质勘探合同》。按照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需要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权部门的业务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查、地质钻探、煤层气勘探、物探和测绘等服务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的勘探项目,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参考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确定收费标准;不进行招标或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现行预算定额、综合基价及配套计价文件;2、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调整等文件;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协议九:《综合服务协议》。由于历史渊源的影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公司之间存在铁路运输、供电、供热、设备修理、信息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融资租赁等服务。其中,铁路运输、供电、供热等服务费用的定价依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执行,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发生变化时执行新的定价;设备修理、信息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等服务费用的定价依照市场价格或按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确定;融租租赁服务根据资金成本并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租赁项目风险、租赁期限、税收负担后确定利率;商标使用权的定价不超过公司经审计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支付方式另行协商;知识产权服务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拥有或有权授予的公司专利,经双方协商后按件计价收费。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应高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向其附属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标准。协议有效期三年。

  (二)公司与关联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签订的协议

  《工程建设合同》。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建筑施工范围有壹级资质,并有较强的矿井建设实力和丰富的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经验。本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该等业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确定施工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向公司提供主要巷道掘进等矿山工程服务。报酬定价原则为:对符合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规定以及招标、中标文件确定服务报酬;对不进行招标或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报酬定价原则:1、现行预算定额、综合基价及配套计价文件;2、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调整等文件;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三)公司与关联方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协议

  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对平煤股份及附属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其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平煤股份及附属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为平煤股份提供存款服务,平煤股份及其所属公司在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给平煤股份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也不低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给其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利率水平。

  2、结算业务: 平煤股份在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为平煤股份及其所属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贷款业务:经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计划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另行订立贷款协议必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定利率。委托贷款手续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4、票据业务: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业务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办理上述业务,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为满足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业务需要,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同意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申请,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收费不高于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在一般商业银行开展同类业务价格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重新签订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协议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独立性的情况。

  五、表决情况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03-20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0日

  至2025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5年3月19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邮箱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 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王昕、李明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3-0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3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2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3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邓五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聘任邓五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邓五先先生拥有多年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其学历、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简历如下

  邓五先先生:1968年6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十二矿矿长,八矿矿长、党委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安全监察部总监,煤矿安监局局长。现任平煤股份副总经理。

  四、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4号公告)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4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519,475.21万元,与2024年预计金额2,900,000.00万元相比,降幅为13.12%。

  ●2025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2,450,000.00万元,与2024年实际发生额2,519,475.21万元相比,降幅为2.76%。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同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519,475.21万元,与2024年预计金额2,900,000.00万元相比,降幅为13.12%,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4年发生金额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2,450,000.00万元,与2024年实际发生额2,519,475.21万元相比,降幅为2.76%,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注册资本:1,943,20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毛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2、公司名称: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移动公司办公楼西200米);

  注册资本:297,650.91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隧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劳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察、地质钻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一类);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水泥制品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设备租赁;机械制造、维修;木质防火门生产销售;冷轧带肋钢筋制造;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物资材料、设备购销;仓库保管;装卸。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建工集团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3、公司名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东路11号院

  注册资本:163,207.4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线、电缆制造;电气安装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薪酬管理服务;颜料制造;颜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机械装备集团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4、公司名称: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双店路520号31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外)、机电设备及零件、钢铁及钢铁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包括煤炭、焦炭、煤化工产品的出口,以及铁矿石、铝土矿、氧化铝的进口),商务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平港(上海)贸易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5、公司名称: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西路(南)269号

  注册资本:93,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检测;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天通电力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6、公司名称:湖北平武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昌区梅苑小区11-1号商网

  注册资本:1,2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平武工贸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7、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宝丰县商酒务镇房庄村北

  注册资本:40,1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硫酸铵、煤焦油、硫磺、粗苯、煤气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23日);原煤洗选;精煤、中煤、煤泥、煤矸石生产销售;煤炭、钢材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服务。

  关联关系:京宝化工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8、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

  注册资本:19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首山碳材料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9、公司名称: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关庄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洗选;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鸿煤化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0、公司名称: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海北沿20号1号平房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技术服务、咨询;销售焦炭、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煤炭;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平煤国际矿业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1、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注册资本:30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2、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中段卫东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第十八整层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环保节能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3、公司名称: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江东路1376号1号楼218室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凭许可证)、焦炭、钢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宝顶能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管梁五星先生为宝顶能源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材料、设备、资产租赁、工程劳务、铁路运输、供电、供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固定资产修理、金融业务、商标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煤炭供应、供水、供电、销售材料、地质勘探、融资租赁等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表决情况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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