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的列报规定。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借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式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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