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6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对象,并相应修改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修改内容要点
上述基金的销售对象调整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销售对象的调整,自2025年3月6日起生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按规定相应修改。
2、上述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本次调整销售对象后仍受前述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等事项予以说明。此次对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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