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的《关于提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再次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3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上述提议、审议的时间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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