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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对公司股东李广元持有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 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以合肥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 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合肥中院于2025年3月3日10:00至2025年3月4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股东李广元所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进行公开拍卖。

  二、 股权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通过竞买号M0213于2025/03/04 10:00:28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5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3333)”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00,189,250(叁亿零壹拾捌万玖仟贰佰伍拾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合肥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 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合肥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 若本次拍卖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股东李广元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由133,250,500 股下降至68,2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1.44%下降至10.9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972,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9%。

  3. 截止2025年2月28日,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5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若本次拍卖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95,5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6.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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