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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5年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成功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主要信息如下: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3月3日、2024年3月3日按期实施完成上述中期票据的年度利息付息。

  2025年3月3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兑付工作,实际兑付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518,900,000.00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上述中期票据付息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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