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6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16.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5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5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0.00元/股(含);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5年8月19日,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同意提供回购股份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月12日、2025 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8.3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952.9412万股的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70元/股,最低价为7.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61,392.4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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