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原有效期”),即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未完成,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有效期由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保持不变,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21日(周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49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基于上述调整,公司相应修订并形成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之第一款的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二、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材料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的主要内容:
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的主要内容:
四、《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修订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5年12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49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66,267,732股为基础,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假设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以139,880,319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监管部门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7)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3.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69.71万元。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24年1-9月的年化数据,即2024年1-9月数据的4/3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分别按照以下三种假设进行测算:1)2025年与2024年持平;2)2025年比2024年增加10%;3)2025年比2024年下降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8)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总股本时,未考虑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总股本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1: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66,267,732股。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公司在发行当年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一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介绍以及“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关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玻璃杯壶、铝瓶、塑杯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持续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全面打造先进的数字化、智能化和标准化工厂,加速推进“OEM+OBM”双轮驱动,符合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目标与未来发展方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抓住不锈钢保温器皿从“耐用品”向“消费品”转变的机遇,继续打造差异化产品服务,满足客户大批量、多样化、个性化的订单需求,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中高层管理团队长期稳定,具有丰富的产品生产、管理、技术和服务经验,拥有全面的行业知识并深刻了解行业相关制度,能够紧跟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顺应市场变化,制定全面商业策略,评估及管理风险,执行管理及生产计划,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公司注重优秀人才的培养,拥有完善的内部培养体系,已形成一支文化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队伍,目前已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公司将及时有效的从外部进行招聘,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技术人才培养和研发激励制度体系建设,组建了经验丰富的高水平研发团队,配套了先进的实验、分析和检测仪器设备,通过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途径持续开展行业新品开发和工艺革新,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并持续将研发成果、技术工艺改造成果应用于产品创新和品质提升。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拥有已获授权境内专利686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344项。公司积极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已发布标准共计37项,其中2023年度发布8项,包含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6项。此外,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等国内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与多家客户、供应商形成了战略合作联盟,助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
公司始终专注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玻璃杯壶、铝瓶、塑杯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历经20余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杯壶行业龙头企业,产品远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强大的品牌优势,已成功入选“民族品牌工程”,取得“2022长三角品牌影响力百强企业”称号,哈尔斯星耀系列(哈尔斯星耀元气瓶、哈尔斯星耀吸管杯、哈尔斯星耀茶水分离)荣获亚洲三大设计奖项“K-DESIGN AWARD”2023设计奖,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国内业务方面,经过多年渠道建设,依托自身独特的经销商管理体系和富有竞争力的营销政策,通过与核心经销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区域市场和销售服务的深度开发;通过战略客户开发和异业合作推进,创新性地开展渠道共建共享,集合多方品牌影响力扩大产品边界,不断增强产品的快消品属性。
国际业务方面,面对竞争激烈的海外市场,公司持续以推行智能制造和数字工厂改造为抓手,充分运用产线、规模、品牌、研发、技术、设计等方面综合优势,从战略适配、一体化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系统化服务标准等层面,全方位满足及服务大客户的大批量、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并凭借过硬的品质、稳定的交期、优秀的设计能力,公司长期与国际知名的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品牌商达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同时,公司自有品牌SIGG依托于欧洲正在逐步重新建立自有国际销售网络。
公司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为募投项目的成功运营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如期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与本人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胡志生、应智磊、屠颂华、暨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379,732股减少至466,295,732股,注册资本由466,379,732元减少至466,295,732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姚惠庆、栗克勇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295,732股减少至466,267,732股,注册资本由466,295,732元减少至466,267,732元。
关于上述回购注销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28日、2025年1月1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21日(周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2、特别说明和提示
(1)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shaoqiaorong@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康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53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4,522,200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联人潘诗然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为加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水平,提高管理委员会运作效率,选举潘诗然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刘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24,326,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同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沈康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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