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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需要,公司持有并质押给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的参股公司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于2025年2月28日17:00至2025年3月1日17:00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第一次拍卖(以下简称“首次拍卖”),因标的股票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导致首次拍卖已流拍。上述股票将于2025年3月12日17:00至3月13日17: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以下简称“二次拍卖”)。

  2、上述拍卖事项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以及担保权人的申请依法履行职责,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公开处置公司财产,有利于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高效推进并保护相关债权人利益,不会对金科股份、金科服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上述拍卖事项的公告已同时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二次拍卖后续还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首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号),经公司债权人及本次拍卖标的股票的质押权人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申请,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2月28日17:00至2025年3月1日17:00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

  公司通过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公开信息获悉:公司持有金科服务的107,797,875股股票的首次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二、二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12日17:00至3月13日17: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处置单位:金科股份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

  金科服务为公司参股公司,系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拍卖标的系港股(H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证券简称:金科服务,证券代码:299922(HK.09666))。

  拍卖标的的定价依据:二次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值参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说明》,按照标的物首次起拍价的80%确定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为880,751,757.9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捌仟零柒拾伍万壹仟柒佰伍拾柒元玖角),折合每股8.17元(大写:人民币捌元壹角柒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拍卖已流拍,二次拍卖涉及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按照起拍价测算)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2、如果本次股票拍卖完成过户,公司持有金科服务的股权比例将会降低,公司将根据拍卖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本次拍卖工作不会对金科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二次拍卖后续还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

  4、二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 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仔细阅读相关竞买文件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5、如二次拍卖未能成交,管理人可能根据担保权人意见,继续拍卖处置标的股票或实施以物抵债,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竞买公告》

  2、《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3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

  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与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分别签署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及《<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东方银原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1.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根据股份增持计划,东方银原按照交易规则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截至2025年3月4日,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成交金额合计49.9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但其承诺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拟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东方银原的股份增持计划,增持期限已于2025年3月4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东方银原。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东方银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东方银原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东方银原充分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黄红云先生、金科控股及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协议约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金科股份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完成最后一笔股份增持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4日,根据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成交金额合计49.97万元。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前后东方银原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四、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成的原因

  2025年3月5日,公司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根据其来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有关规定,每日增持数量存在上限,且增持期限内的多数时间公司股价超过承诺增持价格上限等因素,导致东方银原不能如期完成增持股数的下限目标。

  五、关于股份增持的后续安排

  根据东方银原来函表示,其对前期未按期完成增持承诺表示歉意,但仍充分认可金科股份重整价值、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金科股份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金科股份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东方银原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承诺将在遵守交易规则及“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前提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鉴于本次后续增持涉及到对原增持价格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报备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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