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1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出具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以下简称“《贷款承诺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专项贷款且不超过公司股票回购金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告股票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0 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48.28万股(含)~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测算)。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和2025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后续政策更新的规定,向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于近日收到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的90%
3、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自贷款发放日起计算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5、承诺函有效期: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有效期内签订借款合同的,本承诺函至正式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失效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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