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5-1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5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4,664,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14,581,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0,082,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黎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召辉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哲先生代为履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琼州海峡(广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第二次减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3,127,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反对908,7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弃权628,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5,127,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4.24%;反对90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41%;弃权62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第二次减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3,118,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反对917,0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弃权628,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5,118,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4.20%;反对917,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44%;弃权62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第二次减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3,119,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反对916,5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弃权627,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5,119,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4.21%;反对916,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44%;弃权62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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