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S04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中标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建工(宿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马(安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等。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中标价:61.47亿元
工期:1,095日历天
收费期限:360个月
二、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K0+000-K25+398段)
中标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宿州市灵璧县,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中标价:8.13亿元
工期:730日历天
三、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
中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芜湖市弋江区,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
中标价:约7.23亿元
工期:740日历天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08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3起案件均在审理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起为原告,1起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2.02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欠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提起诉讼(仲裁),通过法律途径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切实保障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新发生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3起,涉案金额合计2.02亿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金额较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公司近期发生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3起,合计金额2.02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二、前期已披露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一)近期结案案件
(二)其他有进展案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诉讼措施有助于公司催收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合法权益。鉴于有关诉讼事项尚未结案或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09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下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善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6,846.47万元。为响应政策精神,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16,533,9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32.27万元(含税)。
如在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分红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一部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其余部分的分配方案将在后续董事会通过后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分红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等,总额不超过180亿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1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下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贺磊先生和陈仁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文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6,846.47万元。为响应政策精神,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16,533,9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32.27万元(含税)。
如在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等,总额不超过180亿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1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注册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1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发行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
(二)发行品种和规模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等,总额合计不超过1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四)发行期限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
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券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债权、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的请示、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和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三)如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其他一切与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关债券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或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2025年度债券注册发行计划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证券交易所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7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
至2025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25年3月26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
(五)登记地点:合肥市黄山路 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传真:0551-62865010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应由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11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实施分红系为了响应政策精神,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次分红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一部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其余部分的分配方案将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6,846.47万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16,533,9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32.27万元(含税)。
如在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分红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一部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其余部分的分配方案将在后续董事会通过后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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