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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周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胡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胡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

  2、关于聘任邓付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邓付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7年3月。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4、关于公司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5、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新化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6、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永州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7、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附件

  胡为新先生简历

  胡为新,1976年6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益阳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沅江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邓付栋先生简历

  邓付栋,1981年1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总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望城原种猪场经理、临澧天心种业有限公司经理。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同意将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7年3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7,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579,366.8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0,456.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7,648,909.84元,将用于本次重组中相关税费、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等。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27,314.48万元,变更为用于“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

  [注2]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系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数字化中心、培训中心、疫病控制与净化中心、遗传育种中心、猪饲料营养研发中心、生猪养猪工艺研发中心等六个中心板块组成。具有专业性强,结构复杂,布局难度大的特点。公司深刻践行全产业链持续发展理念,在相关行业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形下,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满足行业领先的安全环保及自动化等规范要求,提升项目整体建设水平,公司在项目评审、方案优化等前期准备阶段所需时间较长。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7年3月。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在充分考虑到工期、资源、人员等因素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表,确保施工进度的按期推进。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积极调配人员、优化资源配置,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监督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推进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定是管理层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市场状况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拟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中机华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华丰”),公司持有其45%股权。

  ●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概述

  (一)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中机华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5%股权。

  (二)本次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为精简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拟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中机华丰,战略定位将更加准确、主营业务更加突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等工作。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除新五丰持有中机华丰45%股权外,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机华丰55%股权。本次清算注销中机华丰事项尚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向其上级单位上报申请中机华丰解散清算事宜,经其上级单位批准后,召开中机华丰股东会。

  (五)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参股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参股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机华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6021557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1号楼11层B1101

  5、法定代表人:孙长征

  6、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2年5月1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清算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进而聚焦优势业务、提升运营效率。注销后,不涉及新五丰人员安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永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便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在永州市创建非瘟无疫小区,更好地发展生猪业务。公司拟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石山脚街道办燕朝村。

  4、拟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的议案》。

  三、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2、存在风险及对新五丰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授权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五丰董事会同意授权新五丰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等)。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0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周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新化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便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在新化县更好地发展生猪业务,公司拟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七里冲村六组乾丰大院。

  4、拟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的议案》。

  三、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2、存在风险及对新五丰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授权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五丰董事会同意授权新五丰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等)。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生猪养殖主业,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投资价值。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2022年底,公司持有天心种业100.00%的股权后,进一步强化了种猪繁育的核心竞争力,生猪全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种猪的自繁自养,并增加种猪、仔猪、商品猪的产品规模。经过近年发展,公司生猪养殖已初具规模,生猪生产量由2021年44.15万头增加至2024年424.87万头,增长862.33%

  近年来规模化养殖获得快速发展,行业规模化集中度在持续提升,并开始出现分工趋势。未来,公司将按照“做实湖南及湖南周边,布局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布局,高质量发展生猪产业,着力推进降本增效,落实“规模+效益”向“效益+规模”逐渐转变。坚持生猪养殖和肉品销售“双引擎发展战略”,持续延链补链强链。瞄准消费者对优质肉的需求,坚持内外销并举,持续挖掘市场潜力,拟从“猪的品牌”向“肉的品牌”华丽转身,以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式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公司章程》中对分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注重保护股东权益,秉承着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实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占累计年度可分配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8.93%。

  未来,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公司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形下积极进行分红,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将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落在实处。

  三、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举措,加快推进人才引进,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质量水平的提升。2025年,公司整合母猪事业部、育肥事业部和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设立养殖事业部和代养事业部,其中养殖事业部下设5个养殖大区;整合公司和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现有的14+8个职能部门为12个职能部门。通过此次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整合了公司与天心种业的养殖基地,有利于更为聚焦生猪主业,形成更好的协同效应。同时,可进一步激活内部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管理效能,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依托科技赋能,持续提升育种能力、推进自产饲料产能提质以及提升现有资源生产转化效率。种猪是生猪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当前公司在保持优良基因的基础上,进一步导入核心种猪群优良基因,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品系,可以从遗传基因角度根本上促进降本增效,提升生产效益效率。公司通过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打通生猪育种、营养研发、疫病净化等技术路径,用技术创新大幅提升现有资源生产转化效率。在技术加持下,公司胎均产仔数、料肉比、缩短出栏天数、仔猪成活率、肥猪存活率等指标显著优化,内生发展动力不断激活。

  未来,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产品是生猪养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优化降本举措,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技术创新,提升育种能力,提高生产性能指标,促进养殖成本下降。

  四、加强投资者交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通过多种渠道的搭建,积极与投资者密切互动。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分析师交流会、现场路演、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良好互动。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资本市场沟通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及时作出针对性回应,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2024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规要求,进一步修订《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7项制度以及新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公司新建独立董事工作沟通机制,并组织证券律师对独董进行专题培训,公司3名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来,充分发挥独董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将内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加强风险管控,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1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7,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579,366.8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0,456.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7,648,909.84元,将用于本次重组中相关税费、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等。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53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次注销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汉寿高新区年产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汉寿高新区年产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银行账号:82010100004005059)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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