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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346,753.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840,453.77元,资产减值损失46,506,299.43元,合计计提79,346,753.20元。

  单位: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2,840,453.7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6,506,299.4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346,753.20元,计入2024年度损益,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9,346,753.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乐栋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艳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甘声锦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的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

  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0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3亿元人民币。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仍需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23亿元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的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公司与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和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子公司内部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授信和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事项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3,791.47万元,净资产37,215.81万元,营业收入292,969.14万元,净利润14,061.79万元(经审计)。

  (二)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经营范围为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4,010.18万元,净资产31,752.59万元,营业收入175,263.63万元,净利润14,436.16万元(经审计)。

  (三)瑞金市得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经营范围为电子镇流器、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4.82万元,净资产1,021.77万元,营业收入34,621.53万元,净利润371.05万元(经审计)。

  (四)浙江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10号厂房),经营范围为车用照明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380.77万元,净资产5,265.57万元,营业收入41,313.17万元,净利润-607.49万元(经审计)。

  (五)东阳得邦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经营范围为灯具与驱动电源的制造、研发、设计与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596.76万元,净资产4,045.01万元,营业收入19,226.30万元,净利润363.81万元(经审计)。

  (六)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杜国红,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LED照明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灯杆、高低压配电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喷泉设备、雾森设备、音响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照明成套系统、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283.62万元,净资产5,460.43万元,营业收入11,464.04万元,净利润-3,439.53万元(经审计)。

  (七)上海良勤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3.33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7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555号,经营范围为汽车灯具、汽车内饰、模具制造,从事汽车零部件检测领域内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572.63万元,净资产12,644.79万元,营业收入19,780.70万元,净利润-162.94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目前以上子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7,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0%、32.2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7,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0%、32.25%。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因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

  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 交易品种和工具: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外

  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

  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而进行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预计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

  2、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关联方。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到期的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约中约定的外汇价格的情况。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应收账款账期进行外汇回款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3、信用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信用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实施过程复杂,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若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授权各公司董事长决策该业务的实施和履约。

  2、公司严禁超过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4、公司将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仍需提交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决策程序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85666557Y;成立日期:2006年2月23日;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法定代表人为胡江彬;注册资本为525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4,102.68万元,净资产7,827.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07.68万元,净利润837.64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6938752392;成立日期:2009年9月16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1号-1;法定代表人为金庆伟;注册资本为3,16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乐园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药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燃气经营;游艺娱乐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7,134.33万元,净资产32,580.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628.75万元,净利润353.07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42922514J;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4日;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6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187,501.93万元,净资产488,227.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6,648.96万元,净利润17,840.70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7672170D;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胡江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76,811.43万元,净资产25,044.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981.33万元,净利润4,124.49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38437540B;成立日期:2000年3月1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8,276.34万元,净资产-5,571.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079.49万元,净利润269.68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7672584H;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0,344,183.63万元,净资产4,241,470.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81,411.01万元,净利润279,275.07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7、浙江东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HTR0X8F;成立日期:2020年5月13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1幢三楼;法定代表人为姚湘盛;注册资本人民币40,455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16,796.58万元,净资产58,000.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1,712.42万元,净利润2,032.0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浙江东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成立日期:1997年8月4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魏中华;注册资本113,368.4103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390,480.62万元,净资产269,137.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6,739.68万元,净利润20,648.95万元(未审计)。该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4年年报。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0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3556001308Q;成立日期:2010年5月19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徐金标;注册资本3,857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6,961.69万元,净资产24,457.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4,677.94万元,净利润3,774.68万元(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30%股权,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的情形。

  10、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3078379337225XT;成立日期:2006年9月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工业大道);法定代表人为钱斌;注册资本为48,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16,642.41万元,净资产41,405.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31.26万元,净利润-3,390.1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93.75%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3242A;成立日期:1996年5月2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301室、401室、501室、701室、901室、1001室、1101室、1201室;法定代表人为罗旭峰;注册资本61,006.5893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4,564,000.74万元,净资产396,947.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46,118.03万元,净利润35,833.08万元(未审计)。该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4年年报。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72.3%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0751D;成立日期:1999年3月30日;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任海亮;注册资本为162,671.2074万元;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2,110,291.95万元,净资产918,527.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58,146.84万元,净利润92,632.08万元(未审计)。该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4年年报。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50.5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3、横店文荣医院,注册地址为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志兴;开办资金为200万元;业务范围: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3,482.00万元,净资产4,669.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720.00万元,净利润1,542.00万元(未审计)。

  公司董事担任横店文荣医院的董事,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4、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2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986X9;注册地址为杭州市灵隐寺18号后门;法定代表人为郑宇阳;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住宿、餐饮、美容服务、娱乐服务(范围详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游泳池的经营和管理(凭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详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车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健身服务,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汽车出租服务,附设商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336.12万元,净资产-10,292.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92.26万元,净利润-1,784.0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5、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65245181K;成立日期:2004年8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黄雷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7,472.16万元,净资产-8,863.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781.72万元,净利润-2,507.0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6、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681654885B;成立日期:2008年9月4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徐天福;注册资本为63,420万元;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游艺娱乐活动;演出场所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乐器零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票务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05,113.06元,净资产116,768.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7,147.40元,净利润-9,63764万元(经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83.0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7、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4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61312359H;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马跃显;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非学历非证书文化艺术培训;日用品零售;水电维修;旧货零售;白蚁防治;电子产品工程安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186.60万元,净资产349.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74.22万元,净利润94.58万元(未审计)。

  公司董事担任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8、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646284831;成立日期:1997年5月6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祝方猛;注册资本为117,852.3492万人民币;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333,936.63万元,净资产657,984.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29,022.02万元,净利润86,965.24万元(未审计)。该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4年年报。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8.06%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9、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6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903406;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资本为14,4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6,302.17万元,净资产18,451.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9,803.63万元,净利润1,525.1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0、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4727L;成立日期:1997年2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法定代表人徐飞宇;注册资本为62,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资质壹级);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06,840.79万元,净资产117,900.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041.22万元,净利润18,953.6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1、横店集团日本株式会社,注册资本为3,876.87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945.51万元,净资产1,755.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49.06万元,净利润54.8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日本株式会社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2、孔像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GDK7L;成立日期:2018年1月29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7幢一层B区;法定代表人王广杰;注册资本为2277.2322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403.40万元,净资产1,561.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57.59万元,净利润-1,935.10万元(未审计)。

  孔像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得邦孔像智控有限公司30%的股权,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的情形。

  23、浙江横店机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252494604;成立日期:2000年11月0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葛精兵;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机场建设运营管理、通用航空公司投资与管理、航空项目投资管理(以上两项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航空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浙江横店机场有限公司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采购生产原材料、燃气、水等,主要包括向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采购灯管,向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能源等;第二类是因业务招待、员工福利等接受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横店文荣医院等的餐饮、住宿、医疗服务;第三类是接受浙江东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及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的建筑及绿化工程服务等。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燃气、生产用水的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采购其他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工程建设通过招投标确认交易价格。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二)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向横店控股下属子公司、江西奥普等关联方销售商品;第二类是子公司公共照明为关联方提供照明工程施工服务。

  该类交易定价的协商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三)租赁

  公司向关联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租用办公场所、仓储用房和宿舍。

  公司向关联方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

  该类交易定价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

  交易双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向关联方即参股公司江西奥普采购灯管,既可以控制原材料质量,又有利于将自身资源集中配置在成品生产上,符合公司利益。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系横店控股在横店镇内设有多家涉及零售、酒店、影视院线、运输及建筑等企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不可避免地产生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特点为涉及企业数量较多、性质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不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获取更好的效益。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国有大型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R1(极低风险)及R2(较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拟使用不超过计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使用期限为审议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投资于国有大型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所选产品必须明确标注为R1(极低风险)或R2(较低风险)等级,以确保投资风险的最低化。

  理财产品受托方须为资信优良、无不良记录的合格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包括人为错误、欺诈行为等。

  2、公司对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定期评估和监控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定期向审议机构报告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包括收益、风险等,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操作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1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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