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鹏饮料”)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 1572号文核准,本公司2021年5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46.2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40,0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851,26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19,335,941.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26,758.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21日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3,315.5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53,710.05万元,2024年使用人民币9,605.4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1,575.50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716.29万元及扣除注销账户转出的余额人民币 17.9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5月24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深圳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 10月 25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5月25日办理了销户。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3月31日办理了销户。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11月26日办理了销户。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5月25日办理了销户。
注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了销户。
注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4月17日办理了销户。
注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基地”)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基地”),华南基地对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12月27日办理了销户,账面余额人民币1,941.95万元已全额转入增城基地对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1年12月29日办理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94,512.4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78,981,167.59元,合计人民币787,875,679.9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2775号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787.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78,787.57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 17.94 万元已转出并办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已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的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剩余投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度发生变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变。上述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结论性意见如下:
东鹏饮料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5)第E00387号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东鹏饮料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东鹏饮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3:“截至年末投资进度”的计算口径中(2)“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金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生产设备于以前年度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该等项目按照项目净利润核算其本年度实现的实际效益。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度净利润已达到本公司用以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时对应预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
注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部分生产设备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剩余工程持续投入建设中。根据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尚处于持续投入建设阶段并未完全投入使用,因此未能核算其实际效益。
注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已完成投入。该项目用于完善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为营销人员提供稳定的办公环境以提升其服务质量,加强渠道建设并加大产品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注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因上述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上述项目实际收益。
注9: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该项目以公司现有的研发管理中心为基础,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组建软硬件水平高、研发环境规范的研发中心,研究、储备关于饮料行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配方等方面的技术,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2024年6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9月。
注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该项目拟投资新建总部大楼,扩大公司办公面积,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1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
● 审议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借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1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2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51,262,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26,758.55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5月21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529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使用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
(三)理财产品类型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人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文件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文件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9,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4年度末股本总数520,01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红利1,300,032,500元。
该预案仍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饮料行业,行业监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行业自律监管来自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公司的产品主要聚焦在功能饮料领域。功能饮料指加入特定成分以适应所有或某些人群特定需要的液体饮料制品。功能饮料主要包括能量饮料、电解质饮料及其他功能饮料。
能量饮料:含有一定能量并添加适量营养成分或其他特定成分,能为机体补充能量,或加速能量释放和吸收的制品。
电解质饮料:指的是含有矿物质和其它符合人体生理活动特性的营养成分,能为机体补充新陈代谢或运动所消耗的电解质和水分的饮料制品。
其他功能饮料:除以上分类的特殊用途饮料,如营养素饮料及其他。
报告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显著的东鹏特饮系列,属于能量饮料类别,其中部分产品还属于保健食品。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保健食品标志是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专有标识,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必须规范标注该标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蓝帽子”,而东鹏补水啦系列,属于电解质饮料类别。
中国饮料行业是一个市场充分竞争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0%,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8.8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饮料类商品零售额为3,200亿元,增长幅度为2.1%,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消费政策,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消费市场的复苏,特别是在大宗消费和服务消费领域,政策红利为饮料行业的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从行业层面来看,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饮料行业总产量达1.88亿吨,同比增长7%,健康化、功能化与个性化已然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当下,消费者对健康、天然、低糖及低卡路里饮料的需求持续高涨,促使企业在产品研发上不断创新。植物基饮料、无糖茶饮、功能性饮料等细分品类市场表现突出,成为驱动市场增长的核心力量。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者对个性化体验的追求,定制化、限量版产品以及跨界联名等营销模式,成为品牌吸引年轻消费群体的重要手段。
公司的核心单品之—东鹏特饮,按饮料行业的管理分类属于能量饮料细分子行业,据尼尔森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能量饮料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9.4%,销售量同比增长12.4%,展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诸多趋势显著影响着行业走向,如大众对能量饮料的认知和接受度大幅提升,消费方式从场景消费向日常习惯消费转变。快节奏的社会工作与生活,让疲劳、困乏等身体状态愈发常见,这使得国内能量饮料消费群体原本庞大且稳定的用户基础,因行业、场景和人群类型的不断拓展而持续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市场形成了强劲且持久稳定的增长空间。
(二)行业竞争格局
从市场格局来看,头部企业优势凸显,市场集中度持续上升。少数几家头部企业抢占市场份额的趋势加剧,中国功能饮料拥有独特且稳定的消费群体,他们对头部企业的口味和品牌忠诚度较高,这使得中国功能饮料市场在人群及定位方面,呈现出与欧美及东南亚等市场不同的消费特征。
尼尔森IQ数据显示,2024年东鹏特饮在我国能量饮料市场销售量占比由2023年的43.0%提升至47.9%,连续四年成为我国销售量最高的能量饮料;全国市场销售额份额占比从30.9%上升至34.9%。500ml瓶装东鹏特饮在尼尔森中国饮料单品排行中稳居前三。
随着健康理念的普及,含有电解质及其他营养成分的运动类饮料正日渐被大众消费者接受并展现出强大市场潜力。同时,持续的品牌宣传与消费者教育也使得功能饮料的价值越来越被更多消费者所认可。功能饮料的消费场景因此逐渐拓展至包括运动健身、体力劳动、学习工作、熬夜提神、户外活动、聚会等多元且日常化的场景,不仅消费人群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和频次也进一步增加。
近年来,运动健身文化与户外运动的兴起,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推动了人们对能量饮料的需求增长。经济发展、消费者收入水平提高以及东西方文化的交融,提升了人们对能量饮料的接受度和消费能力,为能量饮料市场增长提供新动力。
在中国消费市场,理性消费成为主流,消费者更加注重性价比和实用性。尼尔森IQ《通往2025:中国消费者展望》报告显示,47%的消费者表示只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以避免浪费,60%以上的消费者倾向于通过大包装或性价比更高的小包装来满足需求。
数字化运营正在深刻改变饮料行业的运营和通路模式。借助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手段,企业能够更精准洞察消费者需求,优化产品创新和市场营销策略。同时,随着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话语权的不断提升,中国饮料行业有望逐步走向国际,在全球品牌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此外,随着消费场景的不断丰富和产品功能的持续创新,中国饮料市场将呈现出更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从运动后的能量补充到日常的健康维护,具有功效性的饮品正逐渐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趋势将进一步提升我国饮料市场的增量及增长潜力,为整个饮料行业开拓新的创新发展方向。
(三)行业发展趋势
1、健康化、功能化
能量饮料方面,产品创新与健康化、功能化是必然趋势。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高,年轻消费者对产品口感、包装和品牌形象更为关注,更倾向于含有天然成分、低糖或无糖、无添加剂等具有健康属性的饮料产品。饮料企业不断探索提升饮料的健康益处和功能性,以满足消费者对天然和健康的需求。同时,在包装设计上注重年轻化和时尚感,吸引年轻消费群体。在消费场景方面,能量饮料从传统的加班、熬夜、运动后等“疲劳”场景,延伸至聚会、旅行、日常保健等休闲场合。部分品牌通过赞助游戏电竞、音乐节等活动,开拓新的消费场景,顺应消费年轻化趋势。
电解质饮料方面,随着健康消费理念的普及,消费者对电解质饮料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无糖和无卡路里的电解质饮料逐渐成为市场主流,深受年轻消费者喜爱。除健康属性外,消费者还注重运动类饮料的口感和便携性。口感清爽、回味悠长的产品更易获得消费者青睐,便于携带和随时饮用的包装形式也成为重要考量因素。年轻消费群体作为运动类饮料市场的主要购买力之一,更加注重产品的个性化、时尚化和品质化,对新产品和新口味接受度较高。针对不同运动场景、不同人群和不同口味的电解质饮料产品不断涌现,例如针对高强度运动后的快速恢复需求,一些品牌推出富含电解质和能量的运动类饮料;针对年轻消费者的口味偏好,推出果味、茶味等多样化的口味选择。
展望未来,饮料行业的细分品类中,功效饮品(如电解质饮料、能量饮料)、健康饮料(如无糖茶)等都展现出较大发展潜力。
2、高质价比化
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且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与价格的平衡。2024年,食品价格同比下降0.6%,反映出消费者对更实惠产品的期望。这种消费理念促使软饮料企业在保证产品成分安全健康、品质稳定的同时,加强成本管控并调整定价策略。
3、需求多样化
软饮料消费场景丰富、消费群体需求差异等因素不断推动产品创新。例如,近年兴起的电解质饮料可以帮助身体机能恢复,契合消费者对新消费场景下功能性日益增长的需求。企业也推出不同包装规格的产品以满足多元的消费场景,如中大规格产品因经济实惠,能减少频繁购买等特质满足了消费者在有大量饮水需求、亲友聚会场景、家庭日常储备、节日礼品赠送等场景的需求;小规格产品则满足个人日常使用、便携出行、尝鲜体验等场景,方便携带。通过多样化的包装选择,企业能够更好地迎合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此外,数字化运营的应用正在深刻影响着饮料行业的运营和通路模式。部分头部企业通过数字化营销系统、大数据分析、物联网(IoT)等先进技术,不仅能够优化生产计划,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也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消费者多元化的需求。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企业可以精准洞察不同消费群体的偏好,推出针对性的产品,如低糖、低卡、功能性饮料等,满足健康饮食趋势;数字化营销工具还能实现个性化推荐和精准促销,让消费者享受到更贴合自身需求的优惠和服务。通过数字化工具不仅能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也推动了对品牌的忠诚度和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仍然为饮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并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别包括:能量饮料、电解质饮料、咖啡(类)饮料、茶(类)饮料、预调制酒饮料以及果蔬汁类饮料等,分别对报告期内的业务情况说明如下:
(一)能量饮料
能量饮料是指含有一定能量并添加适量营养成分或其他特定成分,能为机体补充能量,或加速能量释放和吸收的饮料制品。
东鹏特饮?是公司的核心产品,添加了牛磺酸、赖氨酸、肌醇、咖啡因、维生素PP、维生素B6、维生素B12功效成分,该产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抗疲劳的保健功能。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业务的“核心引擎”之一,东鹏特饮已成为中国软饮市场强劲的百亿级大单品,“累了、困了、喝东鹏特饮”的品牌主张深入人心,成为中国消费者心目中“能量补充”场景第一联想的饮品。在2024年巴黎奥运中,东鹏特饮以“为国争光,东鹏能量”的形象出现在国际赛场中,让东鹏代表国民品牌登上世界舞台,强化品牌国际影响力。
尼尔森IQ数据显示,2024年东鹏特饮在我国能量饮料市场销售量占比由2023年的43.0%提升至47.9%,连续四年成为我国销售量最高的能量饮料;全国市场销售额份额占比从30.9%上升至34.9%。500ml瓶装东鹏特饮在尼尔森中国饮料单品排行中稳居前三。
凭借品牌知名度和渠道优势,公司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制定灵活的本地化策略和市场定位,调整产品配方和包装,迎合全球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其中包括出口美国的EDRAGON Energy Drink、出口韩国的东鹏特饮维生素能量饮料及出口马来西亚的东鹏特饮风味饮料Eastroc Flavored Drink等。
(二)电解质饮料
运动及营养素饮料,指的是含有矿物质和其它符合人体生理活动特性的营养成分,能为机体补充新陈代谢或运动所消耗的水分及其他营养元素的饮料制品,包括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公司于2023年1月推出“东鹏补水啦”电解质饮料,精准定位“汗点”场景,运动和感冒发烧的人群,在大量出汗后都会导致水分、钠、钾等电解质成分流失,“东鹏补水啦”电解质饮料可迅速补充因流汗而流失的水分和电解质。公司持续推出多口味(西柚、白桃、柠檬和0糖荔枝等)以满足不同消费者口味需求,多规格(380ml、555ml和1L)以适应日常外出和锻炼等多种饮用场景,并通过外包装升级提高品牌辨识度。
尼尔森IQ数据显示,报告期内东鹏补水啦销售量占比达到6.7%,较去年同期显著提升了5.0个百分点,其销售额占比也达到了5.5%,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1个百分点,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报告期内,作为公司业务的“双引擎”之一,“东鹏补水啦”实现近15亿的营业收入,迈进“十亿级单品”行列。
(三)茶(类)饮料
茶(类)饮料是指以茶叶或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包括速溶茶粉、研磨茶粉)或直接以茶的鲜叶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公司以多元化的产品矩阵精准满足茶饮料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提供健康的无糖茶饮料及大包装、实惠的含糖茶饮料,全面覆盖市场偏好。随着无糖茶在中国消费者,尤其是千禧一代和Z世代中的日益流行,公司对“上茶”系列无糖茶饮料进行了口味扩容,全新推出上茶普洱和上茶茉莉两款产品。上茶普洱精选高山普洱,添加特级杭白菊,主打“茶汤明亮,香气浓郁,醇厚回甘”;上茶茉莉以广西横县茉莉花窨制而成的茉莉花茶为原料,主打“花香浓郁,滋味醇厚,齿颊留香,余味悠长”,进一步提升了无糖茶品类的市场竞争力。
在含糖茶饮料领域,尽管市场竞争激烈,但公司凭借广泛的市场吸引力和消费者需求,持续推出大包装、实惠且品质卓越的产品。2023年推出的“多喝多润”系列包括1L瓶装的九制陈皮饮品、菊花蜜饮料和蜂蜜绿茶饮料,凭借高性价比和优质口感,销售表现强劲。2024年末,公司进一步推出果之茶系列,包括蜜桃乌龙、柠檬红茶和西柚茉莉三种口味,以其清新自然的口感和多样化的选择,赢得了消费者的高度认可。
通过深化茶饮料品类的战略布局,公司以创新产品矩阵成功拓展了白领和Z世代消费群体,并进一步开发了商圈、写字楼等高潜力渠道,为未来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咖啡(类)饮料
咖啡类饮料是指以咖啡豆和(或)咖啡制品(研磨咖啡粉、咖啡的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咖啡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糖(食糖、淀粉糖)、乳和(或)乳制品、植脂末等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报告期内,“东鹏大咖”咖啡饮料家族再添新成员——“东鹏大咖生椰拿铁”。该产品精选东南亚进口椰子,采用生榨锁鲜工艺,保留自然椰乳香味,咖啡豆精选阿拉比卡和罗布斯塔咖啡豆双豆拼配,咖啡风味浓郁。根据对中国消费者的咖啡饮用习惯的观察预测,我们也将会适时推出“东鹏大咖”的美式咖啡系列。
报告期内,“东鹏大咖”与智联招聘等互联网平台进行跨界合作,以场景营销与社会议题作结合,将品牌精神与职场场景深度串联,强化突出“大咖”产品形象,用年轻人视角,开启了集线上线下全覆盖的跨界营销方式,深化“喝东鹏大咖,做人生赢家”的品牌印象,进而品牌延伸出“东鹏”在学习工作方面能量加持的功能性标签。
(五)植物蛋白类饮料
植物蛋白类饮料是指以植物果仁、果肉及大豆为原料(如大豆、花生、杏仁、核桃仁、椰子等),经加工、调配后,再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制得的乳状饮料制品。
公司聚焦于蓬勃发展的餐饮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将海岛椰产品战略定位在餐饮渠道,该产品以其高质价比、健康、天然和多用途的品质赢得各年龄段消费者的认同,并且与多家餐饮品牌合作,增加了市场曝光。公司还开发了1.25L的大包装海岛椰,作为多人聚餐时刻的佐餐饮料选择。
(六)果蔬汁类饮料
果蔬汁类饮料是指以水果和(或)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榨油柑汁(冷藏)、常温油柑汁等特色产品,因其清淡、爽口的风味而继续受到广东及其他地区消费者的青睐,是餐饮菜单和餐桌上的绝佳搭配,该适配性有助于其渗透至餐饮渠道。随着在加工技术和风味保存方面的持续投资,这些产品有望触达全国范围更广泛的消费者。
(七)预调制酒饮料
风味预调酒饮料是指以水、蒸馏酒(如伏特加、杜松子酒、威士忌、白兰地、朗姆酒等)为原料,以水果汁或浓缩果汁等为辅料,加入食品添加剂(如柠檬酸、碳酸氢钠、赤藓糖醇、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等),经过调配、贮存、加气(添加适量二氧化碳)、灌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含酒精饮料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瞄准国内亟待开发的低度酒与年轻人酒水消费市场,推出了VIVI鸡尾酒系列饮料,目前提供了白桃、柑橘、青提三种口味,酒精含量为8度的500ml和酒精含量为5度的330ml双规格。
综上,公司已初步构建起“双引擎+多品类”的多元化产品矩阵,实现从单一品类向综合性饮料集团的战略升级。能量饮料和电解质饮料作为双引擎,持续引领增长;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咖啡饮料、果蔬汁及预调制酒等多品类协同发展,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通过强化品牌认知、优化市场布局,公司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饮料集团,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39亿元,同比增长40.6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亿元,同比增长63.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89亿元,同比增长76.4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88亿元,同比增长21.5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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