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0 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48.28万股(含)~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测算)。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已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出具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股票回购金额上限的90%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3、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操作。
公司将根据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次日予以披露,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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