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资金拟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应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特点,收益类型可为保证收益或浮动收益。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责任等。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时,应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确保理财产品资金到期收回。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27.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4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由人民币50,400万元增加至65,4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上限由人民币132,000万元增加至147,000万元。
鉴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计划新增的担保额度为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主要被担保人为公司,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且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主要被担保人为公司,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且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联合水务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联合水务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646.3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7.82%。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21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1.19%;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27.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6.6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南丰城B座3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6日
至2025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受托代理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当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1-62370178
3、联系邮箱:IR@united-wat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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