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5日
至2025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725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光泽
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0571-860973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吴光洪先生、张炎良先生、陈伯翔先生、丁旭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张万荣先生、俞亭超先生、万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吴光洪先生简历:
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任世界园艺协会木犀属品种国际登录中心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副会长、中国公园协会副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兼园林工程分会会长、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导师、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兼职教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桂花品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巨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渭南东城悦融建筑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锦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食安运营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食安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融顺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悦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当选杭州市上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张炎良先生简历:
历任杭州市东明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3、陈伯翔先生简历:
历任浙江省林科院技术员、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营销副总经理、中食安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锦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4、丁旭升先生简历:
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投标部经理,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中食安运营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中食安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杭州画境种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画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5、张万荣先生简历:
历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师、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6、俞亭超先生简历:
浙江大学教授,博导,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未来水务实验室副主任,浙江省饮用水安全与输配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兼任浙江省水协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浙江省“五水共治”技术服务团抓节水专业组组长;浙江省建设厅科技委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7、万鹏先生简历: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管理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备案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吴忆明先生、贾中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吴忆明先生简历:
历任杭州钢铁集团股份公司财务会计处会计、主办会计、处机关团支部书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中心财务部部长、机关党支部第二支部书记、局机关党组成员、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2、贾中星先生简历:
历任浙江科技报社记者、新闻部副主任、编委兼新闻部主任、副总编辑,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复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嵊泗洋山滚塑游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杭州沣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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