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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188.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65.9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1,754.9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84.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的“众会字(2024)第102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84.06万元,低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拟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188.92万元(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拟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96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65.99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188.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65.9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1,754.9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人民币51,754.91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5)第01969号),认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合合信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合合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合合信息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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