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成都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上述分公司的各项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成都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分公司负责人:谭少能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成都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方向,有助于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管理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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