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陈耀民先生持有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股份21,805,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1%。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1日起上市流通;其中11,848,551股来源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陈耀民先生计划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61,008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20,336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40,67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
2025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耀民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陈耀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20,336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1,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231,336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相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是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陈耀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20,336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1,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231,336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4%。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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