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日以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5,965,49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49.96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根据收购Phytoca Holdings Pty Ltd100%股权项目的《股份买卖协议》《股份出售和购买选择权协议》及《认购与贷款偿还协议》,预计本次收购的交易总对价为6,229.51万澳元,按协议签署日202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5293元)折算为人民币28,215.34万元,实际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针对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的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的变化,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要求,或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等,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验资、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6、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7、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本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修改、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除第4项、第5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则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12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文件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口头警示
1、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口头警示通报,涉及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公告称,2022年度新增与关联方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的临时采购业务,金额为658.21万元,占2021年归母净资产的0.53%,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但公司前期未预计并披露与上述交易对方的采购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7条、第6.3.6条、第6.3.17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秘余根潇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秘余根潇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法规和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学习,同时进一步增强内部规范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日以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通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5,965,49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49.96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根据收购Phytoca Holdings Pty Ltd100%股权项目的《股份买卖协议》《股份出售和购买选择权协议》及《认购与贷款偿还协议》,预计本次收购的交易总对价为6,229.51万澳元,按协议签署日202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5293元)折算为人民币28,215.34万元,实际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议案均尚需逐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5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9,049.96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19,884,997股为基础,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假设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以125,965,499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监管部门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7、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179,557.4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5,936,016.85元,假设公司2024 年1-9月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75%。假设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情况较 2024 年度分别按持平、 增长 30%、 下降30%三种情形进行测算。
8、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事项与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公司在发行当年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此外,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请参见《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章“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市以来在不断加强烟标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酒盒、药盒等其他包装印刷业务市场,目前已形成“烟标+酒盒”双轮驱动的包装印刷战略布局,同时于2020年完成对澳大利亚管制药品经营主体TB的收购,将境外管制药品业务作为第二主业发展方向,双主业的业务格局初步形成。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Phytoca Holdings Pty Ltd100%股权项目、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收购Phytoca Holdings Pty Ltd100%股权项目系对上市公司第二主业,即境外管制药品业务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对标的资产的并购增强管制药品品牌及销售渠道布局,以积极把握澳大利亚高速增长的市场机遇,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项目围绕上市公司包装印刷客户高端化、多样化的需求,提升上市公司技术优势及综合服务能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持续发展。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与公司现有的双主业的业务格局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长期的健康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合理紧凑的组织架构,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中高层管理团队结构合理、保持长期稳定,具有丰富的产品生产、管理、技术和服务经验,拥有全面的行业知识并深刻了解行业相关制度,能够紧跟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顺应市场变化,制定全面商业策略,评估及管理风险,执行管理及生产计划并提升整体利润,从而提高公司价值。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目前已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公司将及时有效的从外部进行招聘,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全方位提升公司在品牌、技术、工艺、设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包装印刷业务领域,公司已掌握多项印刷、包装核心技术,与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助力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管制药品业务领域,公司澳洲子公司TB历经四年的培育发展,在原材料种植、GMP生产加工环节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为Phytoca Holdings收购完成后的产品开发及持续运营提供了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烟标和其他包装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已成长为印刷行业区域性龙头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与贵州中烟及其前身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订单支持,2023年通过招投标与江苏中烟也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在“烟标+酒盒”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下,公司逐步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酒企建立了供应关系。本次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研发、设计、打样能力的提升,能使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优势和服务前述优质客户的综合能力,有助于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
公司的境外管制药品业务在澳大利亚属于新兴的管制类药品,近年来市场增速显著,为公司管制药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本次收购Phytoca Holdings能够增强公司品牌及销售渠道布局,有利于把握澳大利亚高速增长的市场机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如期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邓维加和邓代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8,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3,94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04,050.1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20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1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2022年4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19日,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永吉盛珑包装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部分投入,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457,387.1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745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偿还澳洲并购项目贷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募集资金用于上述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原因:产能利用不足。主要系酒盒需求不足,具体表现为市场经济不景气,下游企业白酒产量下滑,导致酒盒的市场需求量减少,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后期公司将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加强销售,逐步提高产能利用率以实现预期效果。
近三年全国白酒产量如下:
单位:万千升
注:以上数据取自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全额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00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整,已于2023年内归还。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承诺达产后每年产能为680万件,2023年实现净利润1,584.10万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166.98万元。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5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后续计划及时间安排进一步明确后,再择机发布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贵州众鑫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牛王”)22.131%的股权转让给众鑫合,转让价款为55,235,981.32元。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公司主业,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改善公司现金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5,235,981.32元向众鑫合转让所持有的22.131%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交易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了上述股权转让款,西牛王已于近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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