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6日停牌一天,自4月29日复牌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5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首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于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于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第四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重整。
4、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被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后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虽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之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第五款的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2024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5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于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于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第四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所持公司的61,15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8.79%)股份首次拍卖时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将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司法拍卖。若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成为买受人,则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 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于3月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将被再次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再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806,028股,占公司总股本19.67%;累计被质押股份116,454,032股,占其所持股份85.12%;累计被冻结股份136,806,028股,占其所持股份100%。
2、除上述股份被拍卖外,程宗玉先生不存在其他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情况。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已被质押并司法再冻结。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61,15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8.79%),若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程宗玉先生尚持有公司10.88%股份。若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成为买受人,则程宗玉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网络拍卖事项告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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