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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持有公司379,179,6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灏月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杭州灏月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68,935,068股,拟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杭州灏月通知,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杭州灏月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68,935,068股,拟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主体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10,815,3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2%。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公司2016年9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承诺:

  1)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i)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如取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圆通速递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圆通速递股东之日(即2015年9月8日)起计算),则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ii)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iii)如前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其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规定。

  2)就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i)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ii)如前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圆通速递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股东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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