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梁邦海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曹慧涛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资本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勇、杨梓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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